关于象山县新桥镇黄吉岙塘提标改造工程工程海域使用申请的批复

审批
浙江-宁波-象山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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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新桥镇黄吉岙塘提标改造工程工程海域使用申请的批复
2026-02-03 17:53

****水利局:

根据《中华人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四十七条和《**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对你单位提出的**县新桥镇黄吉岙塘提标改造工程海域使用申请批复如下:

批准海塘镇压层用海面积0.9896公顷,用海空间层为海床,高程范围从现状海床至镇压层设计顶高程,用海类型为特殊用海中的海岸防护工程用海,用海方式为非透水构筑物,用海范围坐标见附件1。用海期限40年;海域使用权自登记之日起取得。

批准水闸设施用海面积0.0161公顷,用海类型为特殊用海中的海岸防护工程用海,用海方式为非透水构筑物,用海范围坐标见附件1。用海期限40年;海域使用权自登记之日起取得。

三、批准施工围堰用海面积0.0417公顷,用海类型为特殊用海中的海岸防护工程用海,用海方式为非透水构筑物,用海范围坐标见附件1。用海期限2年;海域使用权自登记之日起取得。海域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应及时拆除用海施工设施和构筑物,并办理注销登记。

四、用海过程中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海洋生态修复,落实生态保护修复举措,同时,避免影响其他正常的用海活动。用海期间应接受自然**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定期向****规划局报告使用海域情况。

五、严格按照批准的界址范围进行施工作业,如用海方案发生变化,应停止施工,将变化情况报****规划局,****机关批准后,方可继续使用海域。

六、请于收到本文件之日起30日内,按照附件2要求缴纳海域使用金,凭海域使用金缴款凭证到****规划局申请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符合海域使用金减免规定的,请于收到本文件之日起30****财政局、****规划局提出书面减免申请,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七、你单位要严格落实海域使用要求,不得改变用海性质和用途,只用于公共利益,不得进入经营性领域;不得擅自转让或采取产权、股权变更的方式变相转让。

此复。

附件:1.****水利局**县新桥镇黄吉岙塘提标改造工程用海区界址点坐标

2.****水利局**县新桥镇黄吉岙塘提标改造工程海域使用金核定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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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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