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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分类: | 国土**、能源、公告 |
| 发布机构: | **市**** | 成文日期: | 2026-02-03 |
| 名称: | 关于《**市**县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搅拌站项目、金和镇和东村乡村**建设项目)》(公示稿)的公示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6-02-03 | |
| 主题词: | |||
为****搅拌站项目、金和镇和东村乡村**建设项目落位,加强我县土地管理,根据《******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我局按照相关要求组织编制了《**市**县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搅拌站项目、金和镇和东村乡村**建设项目)》(公示稿)。项目共涉及2个使用地块, ZZ01位于坪上镇, ZZ02位于金和镇,用地面积约1.0028公顷,使用前规划用地性质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用地,使用后为村庄用地。现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具体安排如下:
公示时间:5个自然日,即2026年2月4日—2026年2月8日;
公示方式:
(1)**市****政府信息公**台公示,http://www.****.cn/jyjxzrj/gkmlpt/index;
(2)坪上镇、****政府及涉及的村公示栏公示。
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邮政编码:515400。所有反馈意见请注明“**市**县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搅拌站项目、金和镇和东村乡村**建设项目)”字样。
(2)有效反馈意见期为:至2月8日24:00止,逾期视为无效意见,将不予采纳。
(3)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本人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和单位签章),否则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1.**市**县使用地块影像图(局部图);
2.**市**县使****规划局部图;
3.**市**县使****规划局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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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