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堂厨具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26日
二、更正信息合同包1(****食堂厨具设备采购项目 第1包):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食堂厨具设备采购项目 第1包)代理服务费金额:0.5956(万元),更正为:0.6975(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食堂厨具设备采购项目 第1包)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厨具店,更正为:****。
原公告的合同包1(****食堂厨具设备采购项目 第1包)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397,110.00元,更正为:465,058.00元
更正事项1:原结果公告中“三、中标(成交)信息”所有内容更正为:
合同包1(****食堂厨具设备采购项目 第1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县南屿镇高岐工业区高岐村安厦66号地块二2#厂房
中标(成交)金额:465058元
更正事项2:原结果公告中“四、主要标的信息”所有内容更正为:
合同包1(****食堂厨具设备采购项目 第1包):
货物类(****)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1 | 其他厨卫用具 | ****食堂厨具设备 | 洁速尔等 | QJR-120#等 | 1.00(批) | 465,058.00 | 465,058.00 |
更正事项3:原结果公告中“八、其他补充事宜”删除“4、结果公告“四、主要标的信息”中部分内容与以下信息不一致的按以下信息为准:品牌:迪沃斯等、规格型号:DCSB-1200等。”
更正事项4:删除原结果公告中相关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2月03日
1.本项目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小组复核,成交供应商响应的“品目号1-1干手器”不符合谈判文件第三章“四、其他事项:1、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谈判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规定,质疑事项1成立,****厨具店作无效响应处理。成交结果质疑事项部分成立,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剩余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且本项目推荐了3名成交候选人,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2.本项目于2026年01月26日发布的合同包1成交公告和成交通知书同时作废。
名 称:****
地 址:**市石竹福玉路5号
联系方式:0591-****05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省**市**区**省**市**区建新镇金洲北路33号1#楼216、217室
联系方式:0591-****665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珊珊、陈庆梅、范华祥
电 话:0591-****6656
****
2026年0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