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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900MA52R5PH7G | 建设单位法人:余晓冰 |
| 余晓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虎门镇 |
| **省**市虎门镇怀德草埔路2号3栋 |
| **** | 项目代码:无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2-橡胶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19-C2919-其他橡胶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虎门镇 怀德草埔路2号3栋 |
| 经度:113.726837 纬度: 22.85964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1-28 |
| 东环建〔2023〕1335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09-1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 |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900MA52R5PH7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900MA52R5PH7G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900MA4W87J90X | 竣工时间:2025-11-18 |
| 2025-11-18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5-17 |
| 2026-01-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0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106KZUb0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加工生产硅胶制品494.5万件、塑胶玩具416万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加工生产硅胶制品432.7万件、塑胶玩具364万件 |
| 变化,调试期间根据监测工况统计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固态硅胶、色胶→混色→切料→油压成型→修边→成品;ABS塑胶粒、PC塑胶粒→混料→注塑→修边→成品;钢材→机加工→喷砂→用于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固态硅胶、色胶→混色→切料→油压成型→修边→成品;ABS塑胶粒、PC塑胶粒→混料→注塑→修边→成品;钢材→机加工→喷砂→用于生产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不允许排放生产性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处理厂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得使用高 VOCs含量原辅材料。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须符合**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及其表 3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混色、油压成型工序应当在密闭车间或密闭设备中进行,产生的废气经配套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 5 **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 6 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混色、油压成型、注塑工序应当在密闭车间或密闭设备中进行,产生的废气经配套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 5 **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 6 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相纸的较严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碎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限值。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全分类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五)强化环境风险管控,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六)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排污口,安装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并按要求实施联网监控。 (七)全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总量应控制在0.4629吨/年以内。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水 项目不排放生产性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主要废水为员工活动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本项目厂区内实施雨污分流制,厂区内雨水经雨水收集管道收集后,排放市政雨水管网。 (二)废气 项目碎料工序会产生少量颗粒物,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喷砂工序会产生少量的粉尘,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配套的回收装置回收后重复使用,颗粒物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不设排放口。 项目混色、油压成型、注塑工序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产生,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混色、油压成型、注塑工序过程中除了有机废气外,相应的会伴有明显的异味,恶臭气体,A栋油压成型、混色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的排气筒排放,废气设计处理能力5000m3/h,排放口编号DA001;B栋油压成型、混色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的排气筒排放,废气设计处理能力4500m3/h,排放口编号DA002;C栋油压成型、混色、注塑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的排气筒排放,废气设计处理能力8000m3/h,排放口编号DA003,未被收集的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主要噪音来自生产车间工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噪声低的设备,合理布局噪声源,通过实体墙等进行隔声。 (四)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在厂区的一般固废仓,一般固废仓做好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一般固体废物:硅胶边角料、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暂****公司回收处理;塑胶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 项目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在厂区的危险废物仓,危险废物仓做好防风、防雨、防晒及防渗漏等措施,危险废物:废容器、废火花油、废切削液混合液、含油碎屑、废活性炭,规范化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统已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9 | 0.09 | 0 | 0 | 0.09 | 0.09 | |
| 0 | 0.134 | 0.134 | 0 | 0 | 0.134 | 0.134 | |
| 0 | 0.0136 | 0.0136 | 0 | 0 | 0.014 | 0.01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5619.792 | 5619.792 | 0 | 0 | 5619.792 | 5619.792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1506 | 0.1506 | 0 | 0 | 0.151 | 0.151 | / |
| 1 | 三级化粪池 |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 | 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生活污水排放口所测项目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引至东****处理厂。 | |
| 2 | 雨污分流 | / | 本项目厂区内实施雨污分流制,厂区内雨水经雨水收集管道收集后,排放市政雨水管网。 | / |
| 1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混色、油压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混色、油压成型、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较严 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A栋油压成型、混色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的排气筒排放,废气设计处理能力5000m3/h,排放口编号DA001。B栋油压成型、混色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的排气筒排放,废气设计处理能力4500m3/h,排放口编号DA002。C栋油压成型、混色、注塑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的排气筒排放,废气设计处理能力8000m3/h,排放口编号DA003。 | 混色、油压成型工序废气排放口DA001、DA002所测项目中非甲烷总烃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混色、油压成型、注塑工序废气排放口DA003所测项目中非甲烷总烃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
| 2 | 加强车间管理 |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及其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颗粒物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6现有和**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较严值 | 项目未被收集到的有机废气、臭气浓度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碎料工序会产生少量颗粒物,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喷砂工序会产生少量的粉尘,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配套的回收装置回收后重复使用,颗粒物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不设排放口。 | 厂界无组织所测项目中总悬浮颗粒物可达到**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可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6现有和**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较严值,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
| 1 | 隔音、降噪、减振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项目主要噪音来自生产车间工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噪声低的设备,合理布局噪声源,通过实体墙等进行隔声。 |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全分类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 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在厂区的一般固废仓,一般固废仓做好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一般固体废物:硅胶边角料、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暂****公司回收处理;塑胶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 项目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在厂区的危险废物仓,危险废物仓做好防风、防雨、防晒及防渗漏等措施,危险废物:废容器、废火花油、废切削液混合液、含油碎屑、废活性炭,规范化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统已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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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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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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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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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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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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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