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衡公土告字[2026]3号)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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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衡公土告字[2026]3号)
衡公土告字[2026]3号 2026年02月03日
****政府批准,****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总面积: 73202.86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中科街以西、长庆路以南
年限: 50年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公园绿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公园绿地 73202.86
投资强度: 保证金: 2876.87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425BA0060
起始价: 2876.87万元 加价幅度: 0.1万元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自然****政府****公司报名申请。**市国有企业参加竞买报名的,****人民政府****财政局批准后方可参与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申请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情形的,依法限制参与土地使用权竞买。竞买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按出让文件要求提交****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6年02月04日 至 2026年02月25日 到 ****交易中心****中心四楼)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6年02月04日 至 2026年02月25日 到 ****交易中心****中心四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25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6年02月26日 10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6年02月26日 15时00分****交易中心****中心四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中心(桃**滏**路128号)
联 系 人:利用科
联系电话:****681
开户单位:****服务局公共**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人民支行
开户账号:130********809666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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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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