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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选择承建(服务)单位评审结果公示 | |
| 需求单位: | **** |
| 工程名称: | 联丰社区乐**路直街3号原之荣板厂物业拆除工程 |
| 第一中选候选单位: | **市****公司 总报价:382283.05 元 |
| 第二中选候选单位: | **省****公司 总报价:351992.39 元 |
| 第三中选候选单位: | ******公司 总报价:312217.76 元 |
| 工程概况: | 本项目位于**市小榄镇乐**路直街3号,本工程为星棚、简易星棚及附属构筑物等拆除工程,拆除总面积约15337.18平方米,拆卸范围包括拆卸范围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彩瓦、桁条、金字架、保留现有水泥地面,地梁不作拆打,拆除的物料归中选单位所有,中选单位负责清理拆卸范围内的建筑垃圾和工业垃圾,砖渣用于回填地面,达到地面平整,并按照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做好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回填)、排放申请。所有电表、电线、电缆、电线杆、水表、消防表、厂房内生产设备(如有)归需求单位所有,中选单位支付物业残值费给建设单位,施工场地按现状。 本工程竞投范围包括拆除工程等相关配套工程,未经项目需求单位同意,中选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具体内容以建设单位(项目需求单位)提供的项目需求书、答疑文件及相关的资料为准。 |
| 工期要求: | 7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公示期: | 2026年2月4日9点00分 至2026年2月6日17点30分 |
|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2026年2月6日17点30分前向****反映。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60-****6500 1、投诉人必须是竞投人或竞投项目或者竞投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2、投诉方式:以书面方式投诉。投诉书内容包括:①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②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④相关请求及主张;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⑥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授权代表(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盖公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⑦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甲方盖章) 2026年2月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