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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中心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县****公司 |
| 地理位置 | **壮族自治区-**市-**县 |
| 说明 |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实行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含报告表)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需通过官方网站、****政府网站公开方案全文,公示期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我公司编制完成的《****中心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已通过了专家的技术审查,现将《****中心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即日起10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自2026年02月02日至2026年02月1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我单位提出书面说明,并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 建设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陆工/189****9277 地址:**县县城金浦新区教育街南向(荣和路西向) 报告编制单位:**县****公司 地址:**县县城荣和路(兴华.荣和**)6幢02号 联系人及电话:吴工/147****7793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