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干线影响工程(**县)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相关信息,征求与该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目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现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干线影响工程(**县)
项目地点:**省**县
建设内容:主****排涝站及坑塘清淤护砌。(1****排涝站工程:本工程共建设4座排涝站,分别为王台排涝二站、****排涝站、****排涝站****排涝站。(2)坑塘清淤护砌工程:州城街道27座和和商老庄乡22座,共49座坑塘的清淤、边坡护砌。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干线影响工程(**县)的建设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要求,符合**市生态环境空间分区管控要求;项目建设过程中将对当地生态环境、声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等造成一定影响,通过采取合理的生态补偿和水土保持措施,以及污染防治措施,可将影响降至环境可接受范围之内。本项目实施后,可恢复跃进河排涝能力,提高**湖流域防洪能力,改善区域人居环境,是一项改善民生、改善环境的水利民生工程。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后,本项目在环境影响角度是可行的。
三、报告(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电子版报告链接:
https://pan.**.com/s/1mXuzlfox_aX0V6zO5y8a6g,提取码:kisf
纸质报告查阅地址:
**市**县兴东二路东,****水利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郭先生176****6033
公众意见表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四、公示提出意见的方式
1、公众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将与项目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反馈至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地址****@qq.com)。
2、公众可以通过信函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邮寄,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邮寄地址:**市**县兴东二路东,****水利局,郭先生收。
3、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边可能受项目建设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村庄和个人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热心人士。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具体意见。请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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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