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仪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3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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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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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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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仪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3
采购单位 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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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
记录仪研制服务及首批8套记录仪;记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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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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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仪采购项目(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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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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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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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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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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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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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研制需要,遴选单位共同开展记录仪研制并提供相关产品。

本项目由长城军工实施采购确定中标单位,******研究院有限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并支付合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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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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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需在合同签订后25个日历日内完成记录仪研制服务及8套产品供货,后续订购记录仪供货时间由双方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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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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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质要求: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其他要求:投标人为企业法人单位的须具有实缴注册资本、参保人员、生产经营场所三方面内容,且缺一不可。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①实缴注册资本证明材料: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缴款回单或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审核实收资本科目)或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0天内从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能显示实缴出资额内容)或天眼查、企查查等APP能显示实缴资本信息截图;②参保人员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在职员工参保证明材料(提供社保机构出具****机关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③生产经营场所证明材料:提供以企业法人作为承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人为企业法人的房产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企业法人具有生产经营场所的有效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不满足条件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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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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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需求单位验收合格,中标单位提供发票后,需求单位一月内付清货款90%,保留货款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6个月后支付剩余10%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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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寄送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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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区**路508号。

联系人:臧工 联系电话:155****9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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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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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中标后因自身问题或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拒绝签订合同)将纳入长城军工供应商黑名单目录中。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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