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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投****公司向我局提出临时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的申请,我局依法依规进行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区六桥北岸。
二、具体调整内容
(一)将原审批的5#消防水池及泵房调整到3#临时钢架棚项目进行建设。
(二)调整1#-3#临时钢架棚项目的建设规模,同时相应调整内部道路布局。
以上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后,各项指标均不突破原规划审批要求。具体调整内容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
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11日。
四、公示地点
(一)**区颐园路120-2号一楼公告栏。
******局官方网站(http://zrzyj.****.cn/)。
(三)项目所在地。
该临时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与该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提交至我局**办公区(地址:**市**区颐园路120-2号,电子邮箱:ghhxxzx****819@hechi.****.cn,邮编:547000,联系电话:0778-****819)。如反映的书面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1.临时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对比图
2.技术经济指标调整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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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