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农用地租赁招投标方案(横沙滘)
三资平台发标
投
标
方
案
一、农用地基本情况:
为了促进七坊村农业用地**的规范化管理以及进一步优化土地使用效率,现对七坊村农耕区A区(横沙滘)的农用地进行招标投标活动。关于本次投标及相关事宜,特此说明如下:
一、公开招投标主要内容:
(一)报名和竞投时间:
1.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9日17:00止。
2. 竞投保证金的缴纳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9日17:00。标书代写
3. 竞投活动的举行时间为2026年2月10日(具体每个地块的竞投时间段详见农用地竞投详细信息表)。
4. 投标方式为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电子竞投,以年租金价格为竞标对象,出价最高者获胜,竞标价格不设上限。每次竞价的最小增幅设定为每亩年租金单价增加100元或其整百倍数。
5. 租赁年限:
(1) 若中标者为原租户(即原使用者),租赁期限将确定为自2026年3月1日起至2031年2月28日止,共计五年。
(2) 若中标者不属于原租户,而是其他股东、村民、具有本地户籍的居民或社会人士,租赁期限自交付之日起算,截至2031年2月28日。
6. 租金缴纳周期:在租赁期限内,除首年度租金须于农用地交付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付清外,其余各年度租金应依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准则,在每年2月28日前全部缴纳完毕。
(一)竞投资格
1. 针对单元号为A18、A26、A34、A36的标的物,参与竞标的人员必须是年龄在18至75岁之间,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七坊村股民或村民(不包括自2020年以来,原籍非七坊村,因新政策而迁入七坊村户籍的人员),竞标人需提交身份证的扫描件。每位竞标者最多仅可竞投一块农用地,亦即最多仅需缴纳一份竞投保证金。
2. 在每次投标活动开始之前,对于存在未清偿七坊村集体款项的股东、村民、本地户籍居民及社会人士,将不得参与投标。同样,被列入七坊村失信名单的股东、村民、本地户籍居民及社会人士,亦被禁止参与竞投。此外,竞标人、中标人以及合同签约人的名称必须保持一致,否则将被视为放弃投标。
3. 投标活动仅限于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报名。有意向参与竞标的个人必须严格遵守网络报名的程序,并在确认自身满足竞投资格条件后,方可缴纳相应的竞投保证金。
(三)竞投的方式
1. 请通过访问“**市三资财务一体化管理平台”网站(登录网址:http://www.****.cn)进行登录,或通过手机微信关注“**三资”小程序(即“**市农村三资及财务监管平台”)以实现同步操作。
具体操作流程及规则请参照投标平台(https://www.****.cn)所发布的最新信息。投标参与者在执行任何操作之前,必须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平台上的详细规定与指南,以保障投标活动的顺畅进行。
(四)中标后看护房的整改期限和整改要求
1. 在农用地招投标流程中,一旦中标候选人被确定,若该中标候选人即为原租户(原使用者),则自中标之日起计15个自然日内,必须依照上级相关部门的文件或要求,完成超面积看护房的整改或窝棚的拆除工作。
2. 若中标候选人并非原租户(原使用者),则本村将向原租户(原使用者)发出《七坊村关于收回到期土地及限期清苗的通知》,并由中标候选人负责对违规的看护房及窝棚进行整改和拆除。
3. 对于放弃租赁且未进行招投标的农用地,本村将统一负责实施整改及拆除工作。随后,将对相关农用地开展第二批的招标投标活动。
(五)农业地交付时间
七坊村委保留在适当情况下延迟交付的权利,实际交付时间将依据正式通知确定,租金的计算亦将自实际交付之日起开始。
(六)租金付款方式及期限
1. 中标后,竞投保证金将根据交易说明,****农业农村局投标保证金账户****银行账户。****村委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前往七坊村签订租赁合同,并自农用地交付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第一年租金的计算租期自交付日起,截止日期为2031年2月28日。
2. 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计算依据为一年的租金总额。履约保证金数额****银行账户实际收到的投标保证金数额进行相应调整,确保多退少补。其中,投标保证金中的五千元将被划转为规范用地保证金,余下部分则作为合同履行保证金。
3. 若中标者未能签署合同或逾期支付相关费用,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租赁权,七坊村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将所投得标的物进行另行处理。
4. 规范用地保证金: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确保不出现违法建筑、搭建窝棚、土地污染及其他违反合同规定的非农业用途等情况。七坊村若发现上述情况,将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承租方必须按要求完成整改。若承租方不配合整改,七坊村有权动用规范用地保证金进行土地原状的强制恢复,并同时终止合同,追究承租方的相关法律责任。
(七)农用地竞投详细信息:
农用地资产名称、地址、单元号、出租面积、起拍单价、竞投保证金、竞投时间、租赁期限(详见表格)
三、公开招投标注意事项:
(一)本交易项目采用网络竞投方式,不适用于委托报名及交易。请竞投人妥善保管及使用在**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管理平台注册的账户信息,并对其账户安全负责。任何使用账户名及密码登录网络报名和网络竞投系统的用户,其在系统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竞投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人自行承担,****委员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中标者需签订的租赁合同作为投标方案的一部分(附件3),与投标方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者应确认已充分理解、阅读中标农用地物业租赁合同条款,并同意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三)竞标人在办理竞投手续时,必须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并确保所提交的证明文件真实无误。因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竞标人承担。
(四)本次投标范围内的4宗农用地块上均种植有苗木作物,竞标人参与竞投即表示其对竞投用地清苗后状况及交付时的全部瑕疵表示了解和接受。中标者不得以清苗后现状使用要求为由拒绝接收标的物,逾期接收标的物则视为中标者违约,中标者已付的合同履行保证金及租金归本村所有。
(五)竞标人在竞投前应实地详细查看标的及其对应农用地的现状、核对资料,并应****政府相关部门及本村详尽了解认定竞投标的,对标的的全部瑕疵有十分明确的认识,竞标人应就上述问题审慎考虑并自行决定自己的竞投行为。因竞标人自身原因未核对竞投标的资料或未实地查看竞投标的对应农用地而导致竞标人对竞投标的及其对应农用地的现状及瑕疵产生错误认识和了解的,由竞标人自行承担责任,竞标人不得以此为由提出抗辩。
(六)竞标人参与竞投即表示其对竞投标的来源、瑕疵已进行充分尽职调查,已经现场查看标的对应农用地及其详细阅读相关资料,完全知悉、接受竞投标的,并对自己竞投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七)所有参投人员自行到标的地块现场查看,详细了解该标的物的现况,自愿参加投标的即确认该标的地块为可租赁状况,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投标、租赁合同无效、撤销、赔偿损失等。标的物经营范围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八)中标方不得擅自将土地转租、转让或转借给他人使用。
(九)中标者需签订的租赁合同作为本投标方案的一部分,与本投标方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参投者自愿参加投标的即确认已充分了解、阅读中标农用地物业租赁合同条款,并同意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十)参投人员为原耕作村民的,自愿参加投标的即确认已充分了解标的物情况和保证落实相关清苗要求以及农用地上农用****农业局相关文件要求。
(十一)若农用地物业于2月10日第一轮竞投流拍,则按原条件对该农用地物业实行1至3个月挂牌交易方式,承租人可以和招租单位协商在完成窝棚或违规建筑物拆除整改后进行交易,并签订租赁合同。
四、使用期内经营要求
(一)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参加村举办的有关法律、政策、消防安全的学习,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条件服从村的管理及镇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二)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土地用途:农业种植。中标者不得养殖禽畜、养蜂、养观赏鱼及工艺摆设等,严禁用作住宿、餐饮、加工、厂房、仓库、收购废品、堆放建筑材料等非农业用途。严禁将土地硬底化,禁止开垦鱼塘。不得在租赁土地上搭建窝棚、建出租房或者丢荒,不能焚烧桔杆、破坏周边原有的农作物。中标者不得在耕地上兴建钢筋水泥砖瓦结构的建筑物和筑坟、卖泥、引进外来人或自养猪、家禽等破坏土地用途的行为。本村将不定期检查农耕地使用情况,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建筑、窝棚搭建、污染土地和合同规定的非农业用途等情况,将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承租者必须马上整改。若不配合整改,本村有权进行强制恢复土地原状,同时解除合同和追究承租人相关法律责任。相关恢复土地原状产生的费用由承租者承担。
(三)中标方不得随意改变本宗土地状况及用途,本宗土地上的鱼塘,只能作鱼塘使用,不得填埋,不得鱼塘改作塘底种树。承租者在租赁期内不得破坏农耕地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农耕地非农化处理、挖鱼塘、挖不符合规定的水渠、修筑硬底化的田耕道路等。若承租人违反上述规定,本村有权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修复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本村还将依法追究承租者法律责任。
(四)为确保主副基耕路的畅通,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任何人均不能将作物种出基耕路两旁规定线外(耕地范围以外),或在基耕路上横腰挖掘,放置鱼塘出入水道。承租者不得私自占用村集体的农耕地水渠等公共设施,若占用公共设施导致损坏的,由承租者进行修复,所产生的费用均有承租者负责,若拒不交款,本村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
(五)为避免耕地界线纠纷,相邻耕地需预留1米间距,相邻承租者各留0.5米(纳入各自承租面积内),该间距上的用地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或堆放任何物品;农作物、农护用具等必须都在用地范围内。如遇上级要求路道路扩宽要求,村委会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承租者,沿路一带承租者须无条件配合退让。租赁面积另行测量确定。
****政府或上级部门将土地列为基本农田区域,****政府或上级部门的要求,只能在土地种植粮食作物,包括水稻、小麦、玉米、番薯、马铃薯。
(七)农耕地垃圾,按污者自付原则,农业垃圾必须自行处理,不得在耕地焚烧农业垃圾,不得将农业垃圾倾倒入河道及其他非垃圾指定堆放点。
(八)承租者耕种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杂物不得堆放在用地范围外,违规堆放所引起的一切问题均由承租者负责。若承租者随意倾倒垃圾在路边或者其它非指定堆放点的,经查证后,****公司进行清理,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者负责,若拒不交款,本村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
(九)在租赁期内,若承租者丢荒或改变种植作物导致耕地认定流出的,承租者应****村委通知之日起的3个月内完成整改。否则,按违约处理。
(十)在租赁期内,承租者须无条件配合上级部门有关政策文件的落实。否则,按违约处理。
(十一)承租者私自与第三方签订租赁合同而产生的任何经济纠纷均由承租者负责。
(十二)因承租者在用地范围外堆放石头等杂物,导致发生的相关安全事故均由承租者负责。
(十三)承租者是承租用地范围的消防安全和治安防范的主要负责人。承租者应加强管理,注重安全,出现事故与村无关。
(十四)在租赁期内,如国家、上级政府或集体需要征用土地开发利用的,承租者应无条件服从征用。相关补偿及处理按法律政策执行。村委会不再安排耕地、鱼塘给承租者。
(十五)租赁期间,如农用地性质由一般农用地改为基本农田的,基本农田租金调整为1000元/亩/年,租户如不能接受农用地性质改变可放弃租赁并终止合同,村委会无息退还保证金;若愿意继续承租,须与村重新签订合同,原合同作废。
(十六)若中标者违反上述使用期内经营要求第一至第十四点其中一点的规定,本村将视为根本违约,本村将收回出租物并没收其已交租金及保证金。
(十七)上述投标的相关事项及经营要求是合同的基本条款,具体条文以签订正式租赁合同为准,****村委会,若有不尽事宜另行通知。(合同样本见附件3)
(十八)本投标方****。
五、其他相关事项
(一)各参与投标者应审慎评估情况后参与竞投,投标前有权自行前往现场进行勘察,以便充分了解出租农用地的现状、周边环境、使用条件以及其他相关事宜。
(二)上述投标相关事宜及经营要求构成合同的基础条款,具体条款内容以最终签订的正式租赁合同为准。合同的最终解释权归七坊村所有。对于任何未尽事宜,将以七坊村的后续通知为准。
附件:1.七坊村农耕地面积划分具体分布图及编号
2.农用地竞投详细信息
**市古镇镇七****联合社
2026年2月3日
附件1
附件2农用地竞投详细信息
说明:
1、以上标的物每次竞价的最小增幅设定为每亩年租金单价增加100元或其整百倍数。
2、以上土地租赁用途仅限于农业种植(详见七坊村农耕地租赁合同)。
3、上述土地,若中标者并非原承租人或实际耕种者,而是其他股东、村民、具有本地户籍的居民或社会人士,租赁期限自交付之日起至2031年2月28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