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盘活利用与深化国企改革的相关要求,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基于花木谷临近高速下道口,有现有冻库和恒温库设施设备,公司对接了部分单位,拟筹划启动“**小流域生态食材联配项目(花木谷点)”,通过有效整合与运营,****机关、医院、****事业单位食堂的集中化、标准化食材配送体系。通过统一采购、检测溯源、集约配送等方式,强化从源头到餐桌的全链条食品安全管控,提升各单位供餐品质与服务水平。
为进一步盘活国有资产,提高资产收益水平,拟通过公开选取的方式确定**小流域生态食材联配项目(花木谷点)的**运营单位,现将具体要求如下:
粟谷公司负责提供位于**区静观塔坪****服务区进城方向一侧)的房屋恒温库1961㎡(10栋129号至148号,)、冻库300㎡,总面积合计2261㎡作为**小流域生态食材联配项目(花木谷点)仓储场地。乙方负责实际运营并承担运营所需的全部成本,负责所有安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仓库安全、车辆安全、生产安全、运营安全、仓促安全等有关事宜,乙方确保提供的产品符合采购人的要求。
以运营单位为主、粟谷公司配合,共同搭建基于国家标准、法律法规和甲方内控标准形成的综合性管理体系,该管理体系应涵盖食材的采购、检验、储存、加工、包装、运输和交付等所有环节,确保从源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
本合同项下**期限为5年,自2026年月日至2030 年月日(按中****公司通知进场运营为准)。
本项目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进入项目培育期(下称“培育期”)。本项目培育期时长为6个月,培育期算入项目**期。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缩短或**该培育期。如因客观情况确需调整,须由双方另行书面协商一致。
本**项目中,粟谷公司为甲方,运营单位(中标人)为乙方。甲方在经营期内按下列方式对乙方进行营业收益分成:
收益分成=利润分红+营业收入占比分成
1.甲乙双方利润分红:超过双方核算的成本基础价部分进行分成(注:分红部分=对外销售价格-成本基础价)。
销售价格:甲方与服务对象签订的销售价格。
成本基础价:****超市****超市、****超市、永辉超市等)的平均零售价格****超市展示****超市询价取平均值),肉禽、水产、蔬菜、水果、冻品以及干副调料下浮%为上述品类的成本基础价,粮油及奶制品下浮%作为成本基础价。
2.营业收入占比分成:该项目年预估营业额2000万元,培育期内甲方享有项目经营收入(不含税,以收到的营业额为依据,以下同)的%,培育期结束后甲方享有项目经营收入的%;
乙方须确保全年营业额不低于1500万元,若年度营业额低于1500万元,甲方仍以1500万元为基数、按培育期结束后的分成比例(即%)进行保底分配经营收益。
(二)**期内,仓库内的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由中标人负责管理。如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公司无关。因正常损耗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因中标人工作失误或人为损害造成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公司损失的,粟谷公司有权向中标人追偿。
(三)中标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卫生相关要求,仓库所有卫生及食品安全应达到相关部门标准,如因卫生防疫问题和食品安全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四)**期内,中标人是项目所在地的实际管理人,场地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都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公司****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
(五)中****公司的经营考核,若在考核期内未完成考核,粟谷公司有权终止**。
(六)参与人应在选取时间一日前交纳投标保证金5万元(伍万元整),中选后可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选的,选取人应在发出中选通知书后10日内返还;****公司要求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公司向中标人收取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壹拾万元整),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缴齐剩余部分保证金5万元(伍万元整),否则,视为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八)中标人负责日常运作与管理工作,粟谷公司不再参与实际管理。中标人应承担的赔偿、罚款、违约金等各种款项,粟谷公司有权在应付中标人款项中予以扣除。若中标人在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过失(如:农残超标、产品保质期过期等),粟谷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要求中标人赔偿各类经济损失。
项目所聘用的人员与中标人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所有人员的人事安排、用工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福利等相关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核定并缴纳、发放,粟谷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
(九)**期间,项****超市货物等供应由中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中标人必须确保食物的质量,把握进货渠道及进货质量关,严禁采购变质变霉的食物。粟谷公司有权对中标人的管理进行全面监督,并进行不定时抽查,对中标人工作中的失误有权提出限期整改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十)**终止后,中标人应结清运营期间对外所负全部债务并与其所聘用的全部人员依法解除劳动或劳务关系、结清相关全部待遇,否则,粟谷公司有权扣留中标人财产。
****公司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的,或者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的,粟谷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将中标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全额没收,不予返还。
(一)具备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50 万元以上(含50 万元);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独立承担工商、税收、物价、卫生、安全等方面的相关责任。
(二)具有有效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初加工、零售实力和农副产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鲜肉批发零售等许可。
(三)具有餐饮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等经营经验(提供餐饮营业执照或运营合同等证明材料),经营业绩良好。
(四)本项目不接受个人名义参选、联合体参选及分包转包,不接受****公司的名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五)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在以往经营中无任何违法记录、公共安全、债务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凡是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的一律不能参与投标,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一)参与人在选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选取响应文件按照规定报送至指定地点,逾期不再接收有关申报。对虚报、瞒报相关数据,伪造、变造证明文件,提交虚假材料的企业,取消其参加选取资格;对提交虚假材料并已中选的参与人取消其资格。
(二)凡有意参加选取的参与人,请在****服务中心公众号查看本项目选取公告,获取选取文件。选取活动开始时,无论参与人查看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选取内容。
(三)公告期限:2026年2月3日14:00至2026年2月6日14:00时截止。
(四)选取响应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2026年2月6日14:00至2026年2月6日15:00。加急标书代写
(五)选取时间:2026年2月6日15:30。
(六)选取地点:****碚区静观镇集真村台农园内。
联系人:杨颖雪,联系电话:139****7771。
| 序号 |
项目 |
内 容 |
| 1 |
项目概况 |
**小流域生态食材联配项目(花木谷点)**。 |
| 2 |
参与人 资格条件 |
详见第一部分“ 选取公告 ”相关内容。 |
| 3 |
选取响应文件 |
报价表准备为3 份,其中正本1 份 ,副本2份 。其他证明资料准备1套以备查。 |
| 4 |
选取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
开始接收时间: 2026年2月6日14:00(**时间) 截止接收时间: 2026 年2月6日15:00(**时间) 递交地点: ****碚区静观镇集真村台农园内 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
| 5 |
选取现场答辩时间地点 |
选取时间: 2026 年2月6日15:30 (**时间) 选取地点: ****碚区静观镇集真村台农园内 |
| 6 |
评标方法 及标准 |
采用 综合评分 法 评标标准: 详见第三部分“ 选取方法和评定标准 ” |
| 7 |
踏勘现场 |
勘测地点:**区静观塔坪****服务区进城方向一侧)的房屋恒温库1961㎡(10栋129号至148号,)、冻库300㎡,总面积合计2261㎡ |
| 序号 |
评审因素 及分值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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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上缴比例 (15分) |
经营收入上缴比例3%作为基准,3%得10分,每高0.1 个百分点加0.5分,最高15分,若低于3%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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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营销管理方案 (75分) |
1、项目运行管理方案(30分) 2、推广营销方案(20分) 3、配送服务方案(20分) 4、应急保障预案(15分) |
营销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营销方案、配送服务方案及项目运行所需各方案 |
| 3 |
实力业绩(10分) |
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得3分,100万元以上,4分,200万元以上的,5分,最高得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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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业绩(5分) |
经营的营业额应提供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承包经营的请提供合同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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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流域生态食材联配项目(花木谷点) 选取**运营商报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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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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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企业注册资本 |
(万元) 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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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收益 |
收益分成=营业收入占比分成+利润分红收入 1.甲乙双方利润分红:超过双方核算的成本基础价部分进行(分成比例)分成。(注:分红部分=对外销售价格-成本基础价)销售价格:甲方与服务对象签订的销售价格。成本基础价:****超市****超市、****超市、永辉超市等)的平均零售价格进行下浮,****超市展示****超市询价取平均值,)肉禽、水产、蔬菜、水果、冻品以及干副调料下浮 %为上述品类的成本基础价,粮油及奶制品下浮 %作为成本基础价。 2.该项目年预估营业额2000万元,培育期内甲方享有项目经营收入(不含税,以收到的营业额为依据,以下同)的 %,培育期结束后甲方享有项目经营收入的 %;乙方须确保全年营业额不低于1500万元,若年度营业额低于1500万元,甲方按1500万元的 % 保底分配经营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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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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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简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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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合同1-28公告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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