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隋唐**城新春活动演艺场景打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东****中心13楼)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2月14日09时3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隋唐**城新春活动演艺场景打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5、预算控制金额:720000.00元
最高限价:720000.00元
| 序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 1 |
隋唐**城新春活动演艺场景打造项目 |
720000.00 |
720000.00 |
6、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6.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隋唐**城新春活动演艺场景打造项目,主要针对应**一层遗址区舞台、****广场舞台、****广场舞台的翻新改造,以及明堂文创区新增舞台(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6.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采购内容的供货、安装调试、交付。
6.3供货地点:隋唐**城景区;
6.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6.5质保期: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根据《****财政局****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供应商据实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其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单位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或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公示的企业法人信息的截图,****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02月04日至2026年02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市**区**东****中心13楼。
3、方式:至**市**区**东****中心13楼现场获取磋商文件。
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附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若为授权委托人到场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售价:磋商文件每份300元,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1、时间:2026年02月14日09时30分(**时间)
2、地点:**市**区**东****中心13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标书代写
1、时间:2026年02月14日09时30分(**时间)
2、地点:**市**区**东****中心13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协会平台》与《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老**中州中路明堂天堂景区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73****31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东****中心13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9-****9099
3、监督部门信息
监管部门:企事业单位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监管部门联系人:****工作部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903
2026年0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