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再生水回用项目废水综合毒性管控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工业园区再生水回用项目废水综合毒性管控能力建设项目已****改革局以青发改〔2025〕19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市财政配套资金解决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购置光谱指纹在线分析仪、废水生物毒性在线监测设备、毒性相关数据库和预警平台建设等(具体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2 建设地点:位于立马**侧、****处理厂东侧;
2.3计划工期:120天(其中交货期:40天,安装工期:80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全部内容(具体请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供货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2月03日08时00分至2026年02月10日23时59分(**时间,下同),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2月2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青****建设局,联系电话:0953-****036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省道201与立马公路交接处 |
地 址:****市**区湖畔嘉苑一期18号公寓楼7层17室 |
| 邮 编:751600 |
邮 编:751100 |
| 联系人:马杰 |
联 系人:马小红、杜伟、周鹏 |
| 电 话:0953-****130 |
电 话:0953-****336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NXSF2020@1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