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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辽环发[2018]9号),现将****10万吨/年乙烯副产品精制项目改造增加10万吨/年汽油产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10万吨/年乙烯副产品精制项目改造增加10万吨/年汽油产品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园区齐隆街11号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次验收的范围为《****10万吨/年乙烯副产品精制项目改造增加10万吨/年汽油产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部内容。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部长
联系电话:138****4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