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学校2026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工作顺利开展,****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5〕25号)等相关要求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6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学校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442
第六条 学校地址
**校区:**省**市**区聚才六路。
**校区:******区二环南路5460号。
第七条 学校办学层次、类型:专科、****学校。
第三章组织保障
第八条 ****学校****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纪委书记、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实践教学与招生****领导小组常设办事机构,下设招考筹备组、招考考务组、阅卷统分组、录取工作组、信息技术组、财务收费组、纪检监察组、舆情信访处理组、后勤保障组。凡属单独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九条 选派讲原则、明政策,敢于担当的人员****领导小组下设的各工作组。加强对工作组成员的培训**策宣传,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违规违纪事件发生。实施“阳光高考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建立监督机制,监督招生考试各环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条 单独招生总计划150人。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临床医学(**校区)、护理(**校区)、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校区)。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及分****教育厅批复为准,并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bgs.****.cn/)发布。
第五章招生对象及条件
第十三条招生对****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第十四条考生须通过**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春季高考报名,且选报的专业类别与我校单独考试招生专业相对应。考生最多可报考我校1个专业志愿,不设调剂志愿。
第十五条考生须认真阅读招生章程,按照章程相关要求准确填报志愿,凡通过**省统一招生平台完成志愿填报后,志愿信息一律不得修改,以平台填报的志愿信息为准;对不符合我校填报志愿要求的考生,其填报志愿无效,取消报考资格,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第六章考试项目及考核方法
第十六条考试项目
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测试,文化素质测试分值为200分,专业技能测试分值为230分,总分值为430分。
一、文化素质测试
(一)医学技术类
1.测试内容:公共卫生知识、医学综合。
2.测试方式:闭卷笔试。
3.试卷分值:公共卫生知识分值为100分、医学综合分值为100分,两科分值共200分。
(二)护理类
1.测试内容:公共卫生知识与基础护理学、护理综合。
2.测试方式:闭卷笔试。
3.试卷分值:公共卫生知识与基础护理学分值为100分、护理综合分值为100分,两科分值共200分。
(三)设备维修类
2.测试方式:闭卷笔试。
3.试卷分值:语文分值为75分、数学分值为75分,英语分值为50,三科分值共200分。
二、专业技能测试
(一)测试方式:考生需参加由****统一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二)测试分值:专业技能测试分值为230分。
第十七条考试组织
(一)命题保密。****教育厅有关招生考试保密要求组织命题。
(二)考核评议。单独招生的文化素质测试采取考生到校现场笔试的方式进行。学校成立由教务处、纪委、安全保卫处****小组。严格考核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核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三)评卷统分。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学校组织****小组对单独招生考试的文化素质测试阅卷,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试卷评判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八条时间安排
(一)报名。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于2026年2月25日—27日,****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s://wsbm.****.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
(二)缴费。2026年3月1日-3月3日,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缴纳考试费,没有按时缴纳考试费不予安排考试。学校2026年单独招生考试费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收取。
(三)打印准考证。2026年3月5日-3月7日,考生需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打印准考证,并详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
(四)测试时间
1.文化素质测试时间:2026年3月7日-3月8日,具体考试时间以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bgs.****.cn/)发布为准。
2.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以****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安排为准。
(五)考试结束后成绩查询、成绩复核、拟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均以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bgs.****.cn/)发布为准。
第七章成绩认定及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如有缺考不予录取。考生考试成绩均以原始分呈现,计入录取总分。
第二十条 录取原则。****学校负责,按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录取。
(一)单独招生中,文化素质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必须全部参加,只参加一门考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招生专业均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低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专业志愿录取按照考生所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考生总分相同的。临床医学专业按照专业技能测试、医学综合、公共卫生知识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分数高的考生;护理专业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护理综合、公共卫生知识与基础护理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分数高的考生;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专业按照专业技能测试、语文、数学、英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分数高的考生。
(五)免试入学。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以增列计划方式录取。
免试条件为:在校期间获**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金****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
第二十一条按照录取原则确定拟预录取名单,报****领导小组审核、****学校网站向社会公示。待公示结束后将录取名单上报****办理录取手续。正式录取结果以****审核通过为准。录取通知书将于夏季高考集中录取结束后(预计8****学校统一发放。
第二十二条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省2026年春季、****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
第二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会印发的《****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办公厅、****办公厅****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第八章人才培养方式
第二十四条学制三年。****教育厅要求,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
第九章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通过奖、贷、助、勤、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七条考生录取报到后,****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八条根据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计划是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一部分,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后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教育厅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以录取专业为准,不再作专业调整。若涉及转专业事宜,须根据上级主****学校具体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监督和申诉
第三十条****学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开展,并设有监督和申诉电话(0539-****026)。
第三十一条考生对考试成绩或录取结果存有异议,可在****学校教务处和实践教学与招生就业处申请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复核。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前培训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内容如与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均以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校区:**省**市**区聚才六路
邮编:276000
电子邮箱:sdyzzb@sdmc.****.cn
咨询电话:0539-****931
**校区:******区二环南路5460号
邮编:250002
电子邮箱:sdyzszc@sdmc.****.cn
咨询电话:0531-****5777、****5566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