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请符合条件和有意参与此项工作的单位,在公告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前来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保亭黎族苗族****公墓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
1.建设地点:**县什玲镇管辖范围内,地处什玲镇西南侧与保城镇接壤处,陵昌线南侧
2.项目概况:该项目为保亭黎族苗族****公墓建设项目,项目建5设包括墓穴工程和配套设施工程。项目用地面积为91880.00m2,总建筑面积约1094.00m2。其中综合楼为地上3 层,建筑面积为790.00m2(含1****救护站建筑面积36.67m2);2 座祭祀亭总建筑面积为80.00m2;2栋公厕总建筑面积为200.00m2;2 座门卫室总建筑面积为24.00m2及8座焚烧炉。拟建墓穴7869个(含土葬墓穴5509个,骨灰葬墓穴2125个、生态葬墓穴235个)。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及室外道路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电气照明工程、室外绿化工程、挡土墙、栏杆、大门、围墙、道路、停车场、污水处理设施等。
三、工作内容
保亭黎族苗族****公墓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
四、报名条件要求
1.编制单位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行业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选聘;
4.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5.现场报名人必须与报名材料中委托人保持一致;
6.按财政评审金额下浮进行报价,下浮格式按百分比。(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五、报名方式
实行现场报名的方式,携带身份证,拒绝电话、邮件等其他非现场报名方式。
六、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提供公司简介,资质证书,工商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原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他人报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以及授权人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声明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提供单位近期类似业绩及合同;
4.报价函单独盖章密封,采用下浮率报价,下浮率为百分比格式;
5.报名材料须装订成册,并刻录光盘,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交验原件;
6.负责本次项目人员花名册及加盖单位公章;
7.****公司职员并****公司社保证明(近三个月中其中一个月)。
以上材料除提供原件外,其余均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供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
七、本次保亭黎族苗族****公墓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费按财政评审结果计取并下浮。
八、报名时间
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九、报名地点
保亭县文明中路原工商办公楼二楼****公司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182****4947。
附件:保亭黎族苗族****公墓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单位报价函模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