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自然资矿告示〔2025〕007号
一、中标人/得人
名称:科右前旗****公司
场所:**自治区****大坝沟镇柳树川村**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74412K
二、成交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1月30日
地点:**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
三、成交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镇柳树川**建筑用凝灰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凝灰岩矿
地理位置:**科右前旗
面积:0.0853平方公里,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 拐点 编号 | ****度带 | 备注 | |
| X | Y | ||
| 1 | ****608.4559 | ****8505.3433 | |
| 2 | ****456.2995 | ****8513.9884 | |
| 3 | ****439.1743 | ****8414.7450 | |
| 4 | ****539.1743 | ****8410.7448 | |
| 5 | ****539.1741 | ****8310.7446 | |
| 6 | ****439.1741 | ****8310.7449 | |
| 7 | ****532.3928 | ****8096.4734 | |
| 8 | ****732.4294 | ****8200.9841 | |
| 9 | ****749.8921 | ****8399.2473 | |
| 开采标高:从436m至393m面积:0.0853km2 | |||
**开发利用情况:竞得人须编制开采方案,按照**开发利用要求,依法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上下两个工作台阶同时开采、最低开采平台同步向前推进、开采台阶坡面角为60°、同时进行恢复治理。根据《******厅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土开采管理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4〕11号)的规定,对已设砂石土矿山形成立面山体的,通过市场出让方式进行扩界,新采矿权竞得人要和原采矿权人通过合资、**等方式共同开发砂石土**,开采完成后开展整体恢复治理。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1)竞得人须编制《**生态修复方案》并通过审查备案,按照方案做到“边开采、边修复”,按照规定足额提取**生态修复费用。(2)竞得人须按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和规范要求,合理制定绿色矿山建设计划,分步实施绿色矿山建设,在矿山正式投产后2年内通过绿色矿山评估核查,申报进入自治区级及以上绿色矿山名录库。
拟出让年限:7.94年
起始价:200.98万元
四、采矿权成交价及缴纳时间、方式
成交价:201.98万元
缴纳时间:
缴纳方式:一次性缴纳、分期缴纳
五、申请办理采矿登记的时限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竞得人于2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按照《财政****总局关于印发〈****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规定缴纳竞争确定的成交价,自取得缴款凭证之日起30日内提供法规规定的采矿登记申请材料,按规定办理采矿登记申请,领取采矿许可证成为采矿权人。
六、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24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科******局。单位地址**镇**河路东。
本公告在自然**部门户网站、**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局网站、****人民政府网站同时发布。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