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办理桂(2025)贵港市不动产权第0023141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改变用途补缴土地出让金手续的批复

审批
广西-贵港-港北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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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6年01月23日
标 题: ****政府关于同意办理桂(2025)**市不动产权第****141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改变用途补缴土地出让金手续的批复
发文字号:贵政函〔2026〕17号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03日
****政府关于同意办理桂(2025)**市不动产权第****141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改变用途补缴土地出让金手续的批复
2026-02-03 15:40

******局:

你局《关于办理桂(2025)**市不动产权第****141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改变用途补缴土地出让金手续的请示》(贵自然资报〔2025〕52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办理位于****开发区(西江园)园博大道与西八路交汇处西北角、实际用地面积65107.28㎡(折合97.661亩)、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桂(2025)**市不动产权第****141号的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改变用途手续,土地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75年2月17日,补缴土地出让金0元。

请你局依法依规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附件:桂(2025)**市不动产权第****141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改变用途补缴土地出让金方案

****政府

2026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桂(2025)**市不动产权第****141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改变用途补缴土地出让金方案

项目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及申请事项

桂(2025)**市不动产权第****141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改变用途

土地坐落

****开发区(西江园)园博大道与西八路交汇处西北角

土地权属来源情况

土地证书号

土地用途

使用权类型

面积

终止日期

桂(2025)**市不动产权第****141号

物流仓储用地

出让

65107.28㎡(折合97.661亩)

2075年2月17日

规划及建设情况

建设情况

调整前批准建设情况

调整后批准建设情况

****机关

******局

******局

实际使用面积

65107.28㎡(折合97.661亩)

65107.28(折合97.661亩)

土地用途

物流仓储用地

二类工业用地

容积率

不得小于0.6

不小于1.1

建筑系数

不得小于35%

不小于40%

绿地率

一般不得安排非安全生产必需的绿地

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基准地价(元∕㎡)

单位面积地价(元∕㎡)

按评估结果测算的补缴土地出让金(万元)

新用途规划条件(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为不小于1.1)

原用途规划条件(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为不得小于0.6)

**国泰房地产****公司

****中心**五级工矿仓储用地,级别地价为186元/㎡(折合12.4万元/亩)

269元/㎡(折合17.93万元/亩)

269元/㎡(折合17.93万元/亩)

0

补缴土地出让金计算方法及要求

根据《****办公厅关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规定:“调整用途补缴地价。调整用途的,需补缴地价款等于新、旧用途楼面地价之差乘以建筑面积,作为评估结果,并提出底价建议。”

补缴土地出让金(万元)

(269-269)×65107.28=0万元

****政府审批意见

同意办理位于****开发区(西江园)园博大道与西八路交汇处西北角、实际用地面积65107.28㎡(折合97.661亩)、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桂(2025)**市不动产权第****141号的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改变用途手续,土地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75年2月17日止,补缴土地出让金0元。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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