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禅**暗涵(方渠)系统化综合整治工程(祖庙、石湾片区)5标段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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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02-124********266776A-****0116-000005-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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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暗涵(方渠)系统化综合整治工程(祖庙、石湾片区)5标段施工
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禅**暗涵(方渠)系统化综合整治工程(祖庙、石湾片区)5标段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02月04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6年02月26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一、答疑内容
1.问:如我单位承接的市政工程工程内容包含城市排水工程,获得质量类奖项是否符合获奖情况要求
答:符合获奖情况要求,但需满足以下条件:若获奖材料中未明确载明工程内容包含城市排水工程,须另行提供以下任一材料: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或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或完工验收鉴定书,以证明该项目包含城市排水工程内容。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该获奖情况不予认可。
2.问:本项目清单内容包括:电气工程、清淤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本项目属于市政综合工程,请问投标人提供的类似项目业绩为近5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完工验收鉴定书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工程**费为99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工程内容包含排水工程是否符合要求,若不符合请说明理由。
答:投标人提供的近5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完工验收鉴定书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若工程内容明确包含排水工程,且该业绩****工程部分**费达到990万元或以上的,符合本项目类似项目业绩的得分要求。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标书代写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 招标人:**** |
代理机构:**** |
| 地址:**市禅**果房路79号 |
地址:**市禅**岭南大道北129****花园中区一座23楼 |
| 联系人:雷工 |
联系人:庞工 |
| 联系方式:0757-****1751 |
联系方式:0757-****9014 |
| 2026年02月04日 |
2026年02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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