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垃圾清运及处置承包项目比选文件
一、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一)名称:2026年垃圾清运及处置承包项目
(二)地点:**市**区龙翔大道98号、**路8号
(三)询价单位:****
(四)比选范围:
1.****(以下简称:湘渝盐化)、******公司(索特盐化),在生产经营、检维修、员工生活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垃圾(非危废的杂物及废料)、生活垃圾、污泥等,得到及时清运及合规处置,确保厂区干净整洁。
2.服务承包期1年,从2026年X月X日-2027年X月X日止(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本项目设定控制价,参照2025年垃圾清运承包合同单价,以及2025年实际清运垃圾车数量,实行单项报价(含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具体明细如下:
(1)生活垃圾是指垃圾桶装载的垃圾。实行每月包干价格,湘渝盐化、索特盐化,分别报价不得高于¥4000元/月。
(2)生产垃圾是指非危废的杂物、废料等无害垃圾,中标人按合同约定在招标人指定区域,放置满足招标人需求数量的垃圾箱体。
①小箱体是指移动垃圾箱有效容积不小于3立方(长2000×宽1500×高1000mm)的垃圾箱,报价不高于¥230元/车。
②中型箱体是指移动垃圾箱体有效容积≥5立方(长2800×宽1500×高1250mm)的垃圾箱体,中大型货车是指10吨左右及以上的单桥、**、四桥货运车辆,报价不高于¥420元/车。
③10立方扫地车报价不高于¥100元/小时。
(3)污泥处置由招标人直接与**区德****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签订处置合同,本次报价单位仅需负****公司处置场(地址:**市**区大周镇**村5组100号,路程大约37公里),污泥运输****公司过磅重量计算,运输费用报价不超过¥80元/吨。
4.投标人必须确保垃圾的流向合法合规,建立垃圾收集地点——运输——处置全过程流向台账,如实记录种类、数量、流向等信息,实现可追溯、可查询,自行承担垃圾处置相关费用。
5.投标人需提供垃圾处置作业方案,包括垃圾收集、垃圾运输、垃圾处理等作业内容和流程,同时需包含渗漏、抛洒、恶臭污染等控制措施。自行处置的需提供相关资质及环评报告;委托第三方处置的,需对受托方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并提供委托合同、对方资质及污染防治约定文件。
6.投标人每个月向湘渝盐化和索特盐化汇报垃圾的运输及处置数量和去向。垃圾以车数计量,污泥以过磅重量计量。
7.投标人必须具备至少18个(3立方及以上)的垃圾箱体,以便用于本项目顺利进行,从合同生效之日前一天17:00以前,投标人提供的所有垃圾箱体须放在招标人指定放置地点。
8.作业车辆,投标人需配备一辆生活垃圾压缩车、一辆自卸式或勾臂式的垃圾车、一辆中型货车,且需配备有资质的专职驾驶员。同时,垃圾车辆必须由投标人自己运营,严禁外包、分包等行为,一旦发现此类情况,招标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9.生活垃圾必须每天至少清运一次,包括周末和节假日。
10.生产垃圾和污泥,投标人按照湘渝盐化和索特盐化要求,在指定区域放置符合容积大小的垃圾箱体,由招标人对应的部门工作人员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在接到电话或信息通知的当天,必须及时将已装满的垃圾箱体清运出厂。
二、报价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本次公开询价,报价时间为2026年2月4日9:00-2026年2月9日9:00。
三、报价要求及费用结算
1.生活垃圾实行每月包干报价, 元/月。
2.生产垃圾(3吨及以上小箱体、8吨及以上的中大型车辆)实行分别按车数报价, 元/车。
3.污泥运输按吨数报价运输费用 元/吨。
4.清扫车辆按作业小时报价, 元/小时。
5.上述费用结算采取据实结算,所有报价都是含增值税X%专票到**市**区龙翔大道98号运费(一票制),请注明税率。包括装载运输及处置费用(污泥处置费除外),各单项的单价不得超过上述对应参考价,超出对应参考价的,作废标处理。
6.报价需提供的资料:投标人报价单、投标人营业执照、投标人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投标人自有压缩式、自卸式或勾臂式垃圾车、洗扫车的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投标廉洁承诺书等。所有资料均需加盖企业行政公章(鲜章)。
7.报价资料请于报价实际截止前,邮寄至:****(地址:**市**区龙翔大道98号)。8.联系方式(1)联系人及电话:袁梨 181****3088(2)比价人:****(3)地址:**市**区龙翔大道98号9.评审与中选本次招采项目采取经评审后的最低投标价格中选,结算金额由生活垃圾按包干价结算清运及处置费,生产垃圾按车辆数量结算清运及处置费,污泥按吨数结算运费,清扫车辆按小时结算。不符合询价函要求以及被湘渝盐化纳入黑名单的投标人,不予参与本次评比。10.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中标人每月将上一个月的垃圾清运数量进行统计制表,经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签字确认,经招标人审核后的结算金额,中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账60天后,按月付全款。11.监督联系方式举报电话:023-****2070、137****1911,举报邮箱:****@126.com ****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