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发改局、财政局、商务局,****总局**市各县(市)、区税务局,各县(市)、区供销社:
根据《关于印发**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营农发〔2025〕10号)规定,我市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专家组对2025年申报认定的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和进入运行监测年度的龙头企业进行了形式审核和实地考察。经审查,认定****公司等5家企业为第22批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营****公司等8家企业监测合格。
第22批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和2025年监测合格的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称号有效期为2026年1月15日至2029年1月15日;监测不合格企业取消市级龙头企业资格,自2026年1月15日起不再授予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称号。
各有关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责,全力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动我市农业产业化水平持续提升。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要珍惜荣誉、诚信为本,着力激发企业发展内生动力,全面提升企业生产效能,积极完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促进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中主动作为,在助力实现乡村全面**中彰显担当。
附件:1.第二十二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企业名单(13家)
2. 2025年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取消资格企业名单(6家)
****农业农村局 ****委员会
****财政局 ****商务局
****银行****分行 ****总局****税务局
****
2026年1月29日
附件1:
第二十二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企业名单(13家)
一、**市认定企业名单(4家)
1、******公司
2、******公司
3、****集团有限公司
4、****公司
二、**市认定企业名单(1家)
1、****公司
三、**区通过运行监测企业名单(1家)
1、****公司
四、**市通过运行监测企业名单(2家)
1、**市****公司
2、**市****公司
五、**市通过运行监测企业名单(5家)
1、大石****公司
2、营****公司
3、大石****公司
4、**高坎镇旺盛冷冻禽类屠宰厂
5、营****公司
附件2:
2025年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取消资格企业名单(6家)
一、**区取消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名单(1家)
1、****公司
二、**市取消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名单(5家)
1、大石****公司
2、****公司
3、大石****公司
4、****公司
5、**市昌源饲料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