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西大新和盛牧有限公司灵熬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广西-崇左-大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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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公司灵熬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26-01-21 18:00

******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公司灵熬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公司灵熬生猪养殖项目(项目代码:****)位于****农场灵熬分场,**性质。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26万元,占总投资的12.6%。

项目用地面积约29183.21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6栋猪舍)、辅助工程(料塔、仓库、固废间、病死猪暂存间、堆粪间、办公生活区等)、公用工程(给水、排水、供电)、环保工程等。项目外购仔猪进行育肥后外售,采取全进全出的养殖方式,设置全自动配送上料和喂料系统,场区内不设置饲料加工车间。项目年存栏肉猪9000头,年出栏肉猪18000头。

二、项目选址不在**县现行的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用地性质为设施农用地,已****人民政府关于设施农用地的批复(茗政复〔2025〕3号)。项目场区、消纳区不涉及岩溶强发育区及落水洞、溶洞。建设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项目建设可行。****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本批复的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要落实的环境保护措施

(一)落实以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采用全价配合饲料喂养,从源头减少臭气产生。猪舍采用干清粪工艺,猪粪日产日清。猪舍安装负压风机加强通风,风机出口处设置生物除臭墙,顶部设喷雾除臭装置。堆粪间、污水处理系统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

2.黑膜沼气池产生的沼气净化处理后经火炬燃烧排放。项目厂界臭气浓度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标准限值要求,硫化氢、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

(二)落实以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地道路洒水降尘及绿化灌溉。堆粪产生的渗滤液、养殖废水、生活污水经“集污池+固液分离+黑膜沼气池”处理后暂存于尾水暂存池用于消纳区施肥。黑膜沼气池、尾水暂存池容积均为5400立方米。

2.配套1831.4亩消纳地。养殖场应设置尾水输送管道、尾水泵、消纳区中间池等设施,尾水经管道输送至消纳地采用滴灌、淋灌方式施肥。加强施肥过程管理,根据制定的尾水消纳方案合理施肥,按需供给,完善台账记录。

3.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对集污池、黑膜沼气池、尾水暂存池等区域落实重点防渗要求。建立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定期对地下水取样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三)落实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落实以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猪粪、饲料残渣、沼渣经固液分离后运至堆粪间暂存,****肥厂作原料。堆粪间须落实防风、防雨、防渗措施。建立粪肥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台账。

2.项目病死猪暂存于病死猪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无害化处理。动物防疫固废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

(五)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事故应急池,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生态环境局备案。

(六)落实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项目在建设期、运营期须按《报告书》、《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所列的监测计划实施监测,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公开自行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投入运行前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排污登记,竣工后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开展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违反有关规定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你公司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生态环境局。

七、由**市生态环境****支队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环境局按照规定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我局。

八、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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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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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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