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天等县恒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年产2万头肉猪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广西-崇左-天等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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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社年产2****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26-01-21 18:00

**县******社:

你单位报来的《**县******社年产2****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县******社年产2****养殖场项目项目(项目代码:****)位于**市**县****贯村龙吉屯,**性质。项目总投资为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68万元,占总投资的22.33%。

项目用地面积约34966.53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9栋猪舍)、辅助工程(料塔、消毒房、出猪平台、堆粪棚、生活用房等)、公用工程(供水、供电、排水)、环保工程等。项目外购仔猪进行育肥后外售,采取全进全出的养殖方式,设置全自动配送上料和喂料系统,场区内不设饲料加工区域。项目年存栏肉猪10000头,年出栏肉猪20000头。

二、项目选址不在**县现行的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用地性质为设施农用地,已****人民政府同意使用设施农用地的批复。项目场区和配套消纳区不涉及岩溶强发育区以及落水洞、溶洞。建设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项目建设可行。****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本批复的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要落实的环境保护措施

(一)落实以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养殖饲料采用全价饲料,添加益生菌,从源头减少臭气排放量。日常落实干清粪措施,猪粪日产日清,猪舍设置水帘式抽风机加强猪舍通风,猪舍内安装喷雾除臭装置,风机出口处设置水帘除臭设施。堆粪棚三面围挡,上设顶棚,集污池顶部加盖。堆粪棚、沼液储存池等区域定期喷洒除臭剂进行除臭。

2.沼气池产生的沼气经净化处理后,作为场内生活燃料,剩余部分进行火炬燃烧。厂界硫化氢、氨气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要求。

(二)落实以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场区内污水收集输送系统采用管道收集。设置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消纳地灌溉,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消纳地施肥。

2.项目养殖废水经“集污池+固液分离+沼气池”处理后暂存于沼液储存池用于消纳区施肥。沼气池容积为4533立方米,沼液储存池容积为3990立方米。

3.配套3221亩消纳地,养殖场设置沼液输送管道、高位沼液罐、增压泵等设施,沼液经管道输送至消纳地(林地),林地设置施肥沟,采用沟施方式施肥。加强施肥过程管理,合理设置施肥时间,按需供给,建立台账。

4.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集污池、沼气池、沼液储存池、事故应急池等区域落实重点防渗措施。建立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定期对地下水取样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三)落实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场区绿化,加强设备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要求。

(四)落实以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猪粪、饲料残渣、沼渣经固液分离机压干后运至堆粪棚****肥厂做原料,堆粪棚做好防雨、防渗、防风措施。建立粪肥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台账。

2.病死猪尸体暂存病死猪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无害化处理。动物防疫废物暂存于防疫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动物防疫废物无害化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

(五)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事故应急池,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生态环境局备案。

(六)落实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项目在建设期、运营期须按《报告书》、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所列的监测计划实施监测,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公开自行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投入运行前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排污登记,竣工后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开展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违反有关规定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你公司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生态环境局。

七、由**市生态环境****支队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环境局按照规定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我局。

八、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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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1日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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