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2-04 00:00
**市**区宋疃镇和村景区提升改造一期工程标前公示
| 项目名称 |
**市**区宋疃镇和村景区提升改造一期工程 |
| 项目编号 |
HBCG-G26 -SHDL |
| 项目预算 |
****000.00元 |
| 采购内容 |
**市**区宋疃镇和村景区提升改造一期工程,该项目位于**市**区宋疃镇境内,主要包含**读蔬园约17920㎡,包含人行道路、木屋、儿童活动器械、休闲桌椅等;梨园总建设面积约99亩,包含塑木地板道路、水果屋、科学走廊、采摘园大门、古亭、步道长廊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投标人资格 |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1.3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即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 2.2****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的企业资质、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市政公用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时(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准)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标书代写 |
| 付款方式 |
付款方式:本工程开工后预付工程款为合同价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单位审核后,支付至审定价的100%;承包人需向发包人单独提供工程审计金额3%的质量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或纸质保函);待质保期在缺陷责任期满并无质量问题发生后,发包人退还质量保证金。 注: 1、****财政厅皖财购〔2023〕615号,鼓励支付预付款。采购人可结合项目实际和供应商资信情况,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预采购项目除外),对中小企业原则上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度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金额的40%、不高于70%;必要时可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 2、专项资金到账后方可支付,如因施工方原因导致工程未能及时验收、审计,造成专项资金被收回,镇本级不承担支付义务。 |
| 服务地点 |
**市**区宋疃镇境内 |
| 评标方法标书代写 |
综合评分法 |
| ****、****联系方式 |
采购人名称:**** 地址:**市**区宋疃镇 联系人:李严严 联系电话:156****0521 邮箱:****@qq.com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人民路恒大雅苑北区8#801 联系人:耿汉清 联系电话:0561-****511、151****6573 邮箱:****@qq.com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 公示期 |
2026年02月04日至2026年02月11日五个工作日 |
| 标前公示反馈 时间 |
2026年02月04日至2026年02月11日17:30前(超过规定时间的视同放弃) |
**市**区宋疃镇和村景区提升改造一期工程
各相关供应商:
****受托,将对“**市**区宋疃镇和村景区提升改造一期工程”进行公开采购。****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现将项目招标文件予以标前公示(详见附件招标文件),以广泛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您于2026年02月11日17:30前,将反馈意见和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后拍照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意见或建议进行汇总,并结合项目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招标文件。
****感谢您的参与、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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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