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35号)要求,为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及时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需****事务所开展“AI农业示范园一**县蓝莓种植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事务所根据我单位提供的需求进行书面报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AI农业示范园一**县蓝莓种植项目”尽职调查工作
二、尽职调查对象
AI农业示范园一**县蓝莓种植项目,项目预算总投资1158万元。
(三)报价限额及要求
最高报价限额不超过人民币:五万元整(¥50000.00),超过报价限额视为无效报价,本项目采取包干方式进行,报价应包含调查费、文本编辑费、印刷费、交通费、劳务报酬等一切费用。
(四)项目资金来源
2026年县本级财政衔接资金。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6日,共3个工作日,每天8:00—12:00,15:00—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
****办公室,地址:**县**镇城南新区桂园路范团小区A栋。
三、报价需提供的材料
1.报价单。
2.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报价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4.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报价单位的业绩、荣誉材料(业绩要求:请提供2021年以来承接且完成过的类似工作的业绩[备注:须提供合同书复印])。
四、其他说明
1.报价单位应在提交的每一页材料上盖上本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材料;报价材料须附上目录,按目录顺序编排材料,所有材料统一密封到一个密封袋内,并在密封袋口处盖上本单位公章,以及在密封袋面上写上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不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材料将视为无效报价材料,逾期报送的报价材料,将不予受理。
2.因我县缺少随机抽签设备,采用择优选取法,****人民政府网(http://www.****.cn)发出公告。
五、联系事项
(一)建设单位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
地址: **县**镇城南新区桂圆路范团小区A栋
联系人:黄健意
电话:0772-****446
(二)监督部门联系事项
监督管理部门:**县监委派驻****纪检组
联系人:韦周娟
电话:0772-****821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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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