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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及有关部门对五**池市6座桥施工便道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进行了验收,经实地核验,该项目已按要求完成土地复垦任务,符合验收要求,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特此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0日。
如有异议,请******局提出书面意见,联系电话:0456-****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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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