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兴海县中心城区排水改造(二期)项目

审批
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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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2-04

项目名称 ****中心**排水改造(二期)项目
建设地点 **省**藏族自治州**县子科滩镇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47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李宝伟
联系人 王国胜 联系电话 158****3161
项目投资(万元) 2300 环保投资(万元) 4.6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1-30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改造**县新村路、清真巷,东环路,黄河路,环**路,南环一路,南大街等7条路雨污水管网共9.853公里,主要改造DN300-DN500钢筋混凝土管雨水管网4.82公里,DN300-DN800污水管网钢筋混凝土管5.033公里。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扬尘污染采取专人负责路 面洒水降尘措施后通过无 组织排放至大气 场地扬尘采取设置施工屏 障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 至大气 运土方和水泥、砂石等运 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采取 相应的遮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至大气 场地物料堆放整齐,沙石 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污染 源采取设置在占地范围内 ,并用苫布排放至大气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 水采取借用就近公共卫生 间,不再设置单独的卫生 间措施后通过市政管****处理厂
固废 环保措施:
1)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 垃圾应分类收集合理处置 ,加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的教育,禁止随意丢弃垃 圾。(2)施工过程中对剩余材料应妥善保存,可供周 边地区修建道路或建筑物 时使用,减少建筑垃圾对环境的影响。(3)施工过程 中产生的废渣收集后堆置 ,用于其它道路修建的基层铺设。
承诺:**** 李宝伟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宝伟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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