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关于****年产5万吨固体回收燃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的公示
| 项目名称 | ****年产5万吨固体回收燃料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大成****工业园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融泽****公司 |
| 公示日期 | 2026.2.3-2026.2.9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租用空余厂房,购置污泥低温干化机、粉碎机、筛分机、搅拌机等设备,在市政生活污泥中按5:3比例加入秸秆、木屑等原料,最终生产出以污泥为主要成分的固体回收燃料。项目占地面积约28511.6平方米,年回收利用秸秆(木屑)约3万吨,市政污泥5万吨,建成后可以实现年产5万吨固体回收燃料。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系租赁已建的工业厂房作为生产场地,土建工程量较少,不进行大规模工程建设,只在厂房原有基础上进行室内装修改造,施工期污染源以施工生活污水、施工噪声及少量的施工固废为主。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来降低对周边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均较少,建筑垃****管理部门的要求运至指定地点堆放或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清运至垃圾收集清运点,由环卫部门处置。施工工程量不大,工期较短,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影响将会消失。 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 落实“雨污分流”措施。项目生产废水(污泥干化冷凝水、车间地面和设备清洗废水、除臭****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多余部分由市政管网排入宁****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宁****处理厂处理。 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2)废气 污泥暂存区、污泥干化、压制成型、污水处理站等工序恶臭废气经管道收集后与粉碎、筛分、搅拌等工序废气经二次密闭+负压收集后一并进入“碱洗+水洗+生物滤池除臭系统”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未被收集的粉尘经过封闭车间阻隔+雾化喷淋除尘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屋顶排放。 项目粉碎、筛分、搅拌等工序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污泥暂存、污泥干化、压制成型等过程产生的有组织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排放标准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食堂油烟排放执行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规模排放标准排放限值。 (3)噪声 采取切实可行的噪声防治措施。采取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设施、厂房隔声等噪声防治措施。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厂界北侧临宁横公路一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4)固废 ****处理站污泥返回生产线回用于生产,废滤料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处置单位进行**化利用,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手套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统一处理。 |
| 环境保护承诺书 | |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0103 通讯地址:**市民之家环保窗口 邮编:410600 |
注:1.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2.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对项目环评文件公开内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