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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
根据《**省工程建设领域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服务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服务行为记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填写《****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领域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服务行为记录异议(申辩)表》(附件),并附相****中心邮箱。
| 序号 |
代理机构 |
从业人员姓名 |
行为情形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记录类别 |
行为发生时间 |
记录主体 |
| 1 |
**鑫洋****公司 |
车龙洋、付宇、刘云 |
《**省工程建设领域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服务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一般不良行为情形)》第33项其他中,未按照交易场所要求提供招投标活动有关资料。 |
****开发区小河-- ****工业园区标准厂房一期提升改造项目(厂房、宿舍、食堂装修改造部分) | E****002 ****006BN |
一般不良行为 |
2026年2月2日 |
交易场所 |
公示时间:2026年2月4日-2月10日;
受理电话:交易业务组 0851-****9726;
邮箱:zxjd@guiyang.****.cn
附件:****工程建设领域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服务行为记录异议(申辩)表.docx
****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