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6-02-04 |
| 文号 | 主题分类 | ||
| 体裁分类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时效性 | 有效 |
2026年2月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4日-2026年2月10日(5个工作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项目名称 | 年产23万吨麦芽生产线扩建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址 | **县兴桥镇冈合**侧、西移大沟东侧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为96554.9平方米,拟投资5500万元建设年产23万吨麦芽生产线扩建项目,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2、项目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废气排放。项目废气主要为塔式麦芽生产线废气、萨拉丁麦芽生产线废气、污水处理废气和液氨制冷废气。塔式麦芽生产线大麦卸粮废气经负压收集进入现有两台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依托现有21米高DA001、DA002排气筒排放,初清筛废气经管道收集进入现有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依托现有21米高DA003排气筒排放,组合筛废气经管道收集进入现有“旋风除尘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依托现有21米高DA004排气筒排放,四台去石机废气经管道收集进入现有四台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依托现有21米高DA005、DA006、DA007、DA008排气筒排放,大麦入仓废气经管道收集进入现有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依托现有21米高DA009排气筒排放,大麦出仓废气经管道收集进入现有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依托现有21米高DA010排气筒排放,精麦输送废气经管道收集进入现有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依托现有21米高DA011排气筒排放,麦芽除根、组合筛废气经管道收集进入现有“旋风除尘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依托现有21米高DA012排气筒排放,**麦芽去石机废气经管道收集进入现有**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依托现有21米高DA013、DA014、DA015排气筒排放,麦芽入仓废气经管道收集进入现有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依托现有21米高DA016排气筒排放,麦芽出仓废气经管道收集进入现有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依托现有21米高DA017排气筒排放,麦芽计量打包输送废气经管道收集进入现有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依托现有21米高DA018排气筒排放;萨拉丁麦芽生产线大麦初选废气经管道收集进入现有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依托现有15米高DA020排气筒排放,大麦精选废气经管道收集进入现有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依托现有15米高DA021排气筒排放,麦芽除根、清选废气经管道收集进入现有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依托现有15米高DA022排气筒排放,麦芽计量打包废气经管道收集进入现有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依托现有15米高DA023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废气通过采取喷洒除臭剂、及时清运污泥、加强管理和绿化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液氨制冷过程中有少量氨气产生,其排放量较少,且次数较少,不进行定量分析;其余未被收集的废气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项目废水主要为浸麦洗麦废水、地面清洗废水、锅炉废水(软水制备废水及锅炉定期排污水)和生活污水。本次扩建新增浸麦洗麦用水,其余废水产生和排放情况未发生变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锅炉废水、粗格栅预处理后的浸麦洗麦废水、地面清洗废水一并****处理站(调节池+麦壳过滤栅+水解酸化池+一级生物接触氧化池+缺氧池+二级生物接触氧化池+二沉池+终沉池(备用))处理后****集团****公司****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接管须从严执行《酒类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21-2025****集团****公司****处理厂接管标准。 4、应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和生态环境部门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规范处置。项目依托现有8平方米的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置审批手续。 |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产23万吨麦芽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6年1月16日在**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的环评报告公示板块进行了全本公示(https://www.****.com/gs/detail/1?id=60116F5hSL),在公示期间,没有公众提出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
联 系 人:项目服务科
联系地址:****中心****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6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