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大佳何镇大佳何村养殖塘招租项目(重)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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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大佳何镇大佳何村养殖塘招租项目(重)
【发布时间:02/04 10:05:23】

为保障**县大佳何镇大佳何村村民利益,充分合理利用**,达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同步提升,现经**县大佳何镇大佳何村集体经济组织研究决定,对本村养殖塘进行招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大佳何镇大佳何村养殖塘招租项目(重)

2、项目地址:位于**县大佳何镇大佳何村

3、项目用途:仅作为水产养殖使用,并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养殖塘使用的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未经允许不得改变养殖塘现状。

4、承包期限:3年,(具体时间按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5、承包范围:

标的号

养殖塘图斑编号

面积(亩)

承包底价

(元/亩﹒年)

投标保证金

(万元)

1

****

14

2450

15

2

DJH003

14

1800

10

3

DJH030

10.5

2350

10

4

DJH002

8.5

1400

5

注:上述养殖塘面积不重新复量,按上述标的面积计算。(意向承包人可在报名前对承包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凡参加承包者都视同已经实地勘测,确认了承包范围并认可承包标的物现状及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具备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局证明为准,开标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标书代写

2.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查询为准],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该标的重新竞标。标书代写

3、经**社人员调查参与投标人员如有拖欠大佳何村集体资金人员不得参与本次招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每笔保证金只能投一只标,投标保证金多的可以投规定投标保证金少的任何一口塘。(投标保证金详见项目概****银行回执单交至何常明登记。

2、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开标会议结束后办理投标保证金退回相关登记手续,7个工作日内退回。中标后弃标的没收保证金2万元,中标后保证金可抵承包款(多还少补)。有意参加投标者在2026年 01 月 22 日16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交入大佳何村账户(**县大佳****经济**社201********0970,开户行:****银行大佳何支行)。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标书代写

四、履约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承包人应缴纳3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承包合同终止且承包人返还养殖塘后30日内,招标人收取的履约保证金除用以抵充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承包人,不足抵充的部分,承包人仍需补足。

五、报名时间、地址

1、报名时间:2026年 02 月 04 日- 02 月 10 日,**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2:00-16:00。

2、报名地点:******村委会楼下

3、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一)自然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本人身份证;

(二)企业法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若有);

(4)投标人认为与资格审查有关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所有报名资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在每一页上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 2026年 02 月 11 日 14:00 时整(**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县****交易中心开标室(**县大佳何镇大何西路6号)标书代写

注:开标当日,竞租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到现场参与开标,如果非本人或无任何正式委托手续的,取消竞租资格;标书代写

七、唱标方式:

1、按照标的号01号至04号依次进行报价;

八、中标方式

本次招标以最高价中标的方式进行,每个标的按照投标人报价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如低于标底视为无效。如出现二家及以上相同报价的则按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当有效竞包商数量为1名的,直接确定为中标人。

九、付款方式

承包期限为3年,先付后用。在中标公示期满3天后签订合同并一次性付清三年的承包款,未按要求签订合同、未付清承包款的,视作为违约,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十、其他:

1、承包期间,养殖塘闸门、塘坝、管理房、电表箱箱外线路等附属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在承包期内至结束承包人不得随意改变、损坏现有的一切基础设施,否则照价赔偿。

2、原承包者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管理房、电力设施、进排水管、增氧机、增氧气管道、发电机等),如新承包者需要,则双方可协商价格转让;如新承包者不需要,则由原承包者自行处理。

3、不允许对养殖时造成污染的水质排放,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招标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县大佳何镇大佳何村集体经济组织

办公地址:**县大佳何镇大佳何村

联系人:何荣军

联系电话:130****1211

招标代理人:****

办公地址:**县新园二路13号3楼

联系人: 赵工、徐工

联系电话:0574-****8899、153****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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