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
地址:**市**县**路5号
联系方式:157****3907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沂蒙路与**路交汇处鼎峰新立方1-1-3004
联系方式:176****1944
邮箱:****@163.com
二、采购项目名称:****软件运维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三、本项目预算金额:12万元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医院信息系统由****于2013年研发提供。自该信息系统运行以来,****医院实际需求和上级部门政策变化进行升级改造,已形成具有妇幼保健特色的定制版本,程序结构复杂,非通用软件,该系统的底层架构、核心数据接口及定制化功能模块为****专有技术,无公开技术标准,其他供应商无法在不破坏系统完整性的前提下提供运维服务,其信息系统的深层技术文档为****自有的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应用软件(包括程序、技术资料、系统结构)的著作权属****所有,受《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保护。
****软件运维技术服务项目****医院信息管理系统上进行,为保证系统功能的完整性与一致性,同时若系统发现安全漏洞、框架、功能、任务调度等出现问题,需快速实现问题定位,并解决系统问题,保证系统整体稳定运行。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本项目因涉及原有系统专有知识产权及定制化特性,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软件运维技术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处采购,本项目预算金额12万元,拟定唯一供应商初步报价为12万元(最终报价以采购合同为准)。现将本采购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6年2月4日起至2026年2月10日止,共计五个工作日。
五、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即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2月12日,节假日顺延)将书面意见(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能够提供本项目的说明或本项目采购需求指标的不合理性)反馈至****(联系人:杜工,联系电话:176****1944,地址:**市**区沂蒙路与**路交汇处鼎峰新立方1-1-3004)。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地址:**市**区银雀山路与八一路交汇处南50米路西
七、公示期限:2026年2月4日起至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