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砖瓦用页岩废矿渣综合利用年产60万吨矿粉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环境局**分局 邮编:419300
联系电话:0745-****52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6年2月3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砖瓦用页岩废矿渣综合利用年产60万吨矿粉生产线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span> |
**省**市**县大**镇芦冲元村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省**市**县大**镇芦冲元村,利用页岩矿开采过程产生的废石进行矿粉生产,年产60万吨矿粉。主要建设内容为:1、矿粉加工生产厂房1间,占地面积13334平方米;2、综合办公楼及员工宿舍,占地面积700平方米;3、过磅房1间,占地面积300平方米;4、环保、消防、道路、亮化、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65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1、施工期和营运期拟采取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收集至沉淀池,经沉淀池预处理进入中水回用设施处理,达到相关标准后,回用于建筑施工或者路面洒水。营运期初期雨水收集至初期雨水收集池中沉淀,沉淀后用于厂区降尘;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5m3)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2、施工期和营运期拟采取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按照《**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施工时应设置围挡、保持路面清洁、限制施工车辆行驶速度、运输车辆采用篷布盖严及施工现场定时洒水抑尘,文明施工。营运期项目破碎、磨粉工序产生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经旋风除尘+脉冲除尘器处理后引至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限值;运输页岩矿开采废石车辆采取帆布封盖措施,进厂后先喷水再卸料,采用密闭式的传送带,对原料堆场采取雾化喷淋措施,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防止人为或设备故障导致事故排放,实现废气达标排放,施工期和运营期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施工期和营运期拟采取噪音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使用的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施工场地利用场地围挡做隔声屏障,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文明施工,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中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营运期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保养,保持设备运行良好;落实高噪声设备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控制运输车辆车速,保持在15km/h以下;采用8小时工作制度,只在白天进行生产,夜间不生产(22:00~6:00),经落实上述措施后,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施工期和营运期拟采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部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可在施工现场定点堆放,在堆放到一定量后,可进行填方处理自行消化,利用不完的这类建筑垃****管理部门在指定地点消纳,严禁擅自堆放,不得随意抛弃;生活垃圾应定点、分类储存,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营运期沉淀池沉渣定期打捞后用于**凹陷处回填;地面沉降粉尘收集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公司;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布袋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废矿物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均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