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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以及《**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进行了**县翠峰镇曹家原村国有土地0.278064公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编制了土壤环境现状调查报告,报告主要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县翠峰镇曹家原村国有土地0.278064公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场地地址:**省**市**县翠峰镇曹家原村。
调查范围:**省**县翠峰镇曹家原村,宗地面积2780.642平方米。
委托单位:****
编制单位:**易通****公司
检测单位:**格林****公司、******公司
二、调查结论
根据检测结果分析,**县翠峰镇曹家原村国有土地0.278064公顷地块土壤环境状况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本次调查范围内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住宅用地要求,无需开展下一步的污染状况详细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