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主体、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强化行政监督职责,提升招标投标透明度和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通知如下:
一、监管范围
(一)监管内容。依法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机电产品采购项目,包括使用财政性资金、国有资金或国家融资采购机电产品的行为。
(二)主体对象。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参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的各类主体。
(三)项目类型。列入《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目录》的货物、设备及相关服务项目。
二、监管程序
(一)备案管理与信息核查。依托国家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监管平台,对招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结果等关键环节进行备案审查,确保信息真实、合法、完整。
(二)全过程监督。对招标公告发布、专家抽取、开标、评标、中标公示等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督,确保程序合法、规范、透明。
(三)投诉处理。依据《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依法受理和处理投诉事项,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监管方式
(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随机抽取检查项目和执法人员,组建专业检查组,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电子化监管。依托国家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实现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监管,推动数据共享和远程异地评标。
(三)专项整治。根据上级部署,针对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违规评标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净化市场环境。
(四)协同监管。加强与发改、财政、市场监管、数据**等部门的协同联动,推动信息共享、线索移交和联合惩戒,提升监管合力。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监管责任,明确岗位职责,防范廉政风险。
(二)畅通投诉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公开处理结果。
(三)强化信用监管,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失信行为纳入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
****商务局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