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0万吨风电核心零部件绿色智能铸造项目

审批
江苏-南通-海门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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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684MADB76GB72易勋
季虎******区
**省**市**港新区港西大道西、海富**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20万吨风电核心零部件绿色智能铸造项目****
2021版本:0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C3391-C3391-黑色金属铸造
******区 ******区
经度:121.453611 纬度: 32.123611**市**区数据局
2024-12-20
海数据书复〔2024〕1号****0684MADB76GB72001Q
2025-12-10200000
801.1****
****0684MADB76GB72****
****0684MADB76GB72******公司
****0600MA1XGURD602025-12-01
2025-12-102026-01-31
2026-01-052026-01-31
https://www.js-eia.cn/project/detail?type=6 proid=03d4889a97fa72f24ba7426a1686addd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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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20万吨风电核心零部件绿色智能铸造项目实现年产7万吨风电核心零部件
一阶段验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D打印-造型合箱-熔炼-砂处理-后处理原环评全厂共设置六条生产线,4个产品共用生产线,其中1#铸造车间四条生产线,2#车间两条生产线。1#铸造车间设置一个熔炼、球化工段,两个浇注、打印制芯(模)、造型、旧砂再生、热法再生、后处理等工段,四个打箱落砂工段,2#铸造车间设置一个浇注、打印制芯(模)、造型、旧砂再生、热法再生、后处理等工段,两个打箱落砂工段,两个车间同时生产,砂型模具车间设置有一个精抛丸和精打磨工段。 本项目一阶段建设两条生产线,年产7万吨风电核心零部件绿色智能铸造产能,熔炼工序所涉及的中频炉、冷却塔等设备为全厂共用。工艺与环评一致
一阶段建设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制芯废气、清砂废气、热法再生废气、熔炼废气、球化废气经布袋除尘后由FQ001、FQ002、FQ003、FQ004排气筒排放,浇注废气经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FQ005、FQ006、FQ007排气筒排放,落砂废气、旧砂再生废气、抛丸废气、切割废气、打磨废气由布袋除尘处理后由FQ008、FQ009、FQ010、FQ011、FQ012、FQ013排气筒排放,废气各项污染物可达标排放。 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循环冷却废水一起接管至****公司进行集中处理,尾水排入纵**。本项目排水系统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体系,雨水通过厂内雨水管网排入纵**。本项目一阶段废气有组织废气热法再生废气、制芯废气、清砂废气、熔炼废气、球化废气、落砂废气、旧砂再生废气、抛丸废气、切割废气、打磨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后由排气筒排放;浇注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VOCs,经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循环冷却废水等,无工艺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循环冷却废水一同接入****公司
②熔炼、球化废气原环评接入1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由FQ004排气筒排放,实际熔炼、球化废气一通接入2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FQ004排气筒排放。③旧砂再生废气原环评接入1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由FQ009排气筒排放,实际旧砂再生废气接入2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FQ009排气筒排放。④抛丸、切割、打磨废气原环评接入2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FQ011排气筒排放,实际抛丸、切割、打磨废气一同接入1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置后,由FQ011排气筒排放。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铸造车间原环评占地面积65663.04平方米,建筑面积69420.16平方米实际建设建筑面积71420.65平方米,占地面积67395.82平方米
根据生产布局调整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7000 12894 0 0 7000 7000
0 0.63 3.423 0 0 0.63 0.63
0 0.161 0.262 0 0 0.161 0.161
0 0.022 0.037 0 0 0.022 0.022
0 0.301 0.374 0 0 0.301 0.301
0 0 0 0 0 0 0 /
0 0.043 0.649 0 0 0.043 0.043 /
0 0.154 2.261 0 0 0.154 0.154 /
0 8.569 27.207 0 0 8.569 8.569 /
0 2.725 9.514 0 0 2.725 2.725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与环评一致 2025年12月18日~12月19日,对振江铸造的废水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悬浮物浓度符合****公司接管标准。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布袋除尘器3套(FQ002) 有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分别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表A.1的浓度限值 布袋除尘器3套(FQ002) 2025年12月18日~12月20日,对振江铸造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
2 布袋除尘器2套(FQ004) 有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分别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表A.1的浓度限值 布袋除尘器2套(FQ004) 2025年12月18日~12月20日,对振江铸造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排放限值
3 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FQ006)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分别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表A.1的浓度限值;有组织及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表2的浓度限值 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FQ006) 2025年12月18日~12月20日,对振江铸造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
4 布袋除尘器4套(FQ009) 有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分别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表A.1的浓度限值 布袋除尘器4套(FQ009) 2025年12月18日~12月20日,对振江铸造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排放限值
5 布袋除尘器1套(FQ011) 有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分别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表A.1的浓度限值 布袋除尘器1套(FQ011) 2025年12月18日~12月20日,对振江铸造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排放限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基础减震 本项目营运期各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基础减震 2025年12月18日~19日,本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如表9.3.3-1所示。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88m2危废库 88m2危废库
2 99m2一般固废仓库 99m2一般固废仓库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520立方谬事故池 520立方谬事故池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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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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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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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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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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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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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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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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