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事业局),各处室、****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农业农村领域招标投标活动,营造公平良好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领域招标投标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监管范围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通则》等法律法规,对纳入《**市公共**交易目录》管理的农业农村领域范围内的公共**交易项目进行监管,确保招标投标活动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监管程序与方式
(一)严格落实依法招标。依据**省地方标准《农村产权交易集体经营性资产交易服务规范》,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不得拆分项目规避招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拟不进行招标的、依法应公开招标的项目拟邀请招标的,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并履行规定程序,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应在实施采购前公示具体理由和法律法规依据。
(二)加强招标投标审查。建立健全招标投标事项集体研究、合法合规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议事决策机制,健全评标全过程记录且可追溯的定标程序,加强招标投标全过程档案管理。各业务主管单位对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等文件进行审查,确保其内容完整、规范,无歧义,不具有排除、限制公平竞争效果或者符合例外规定的。
(三)加强交易流程管理。依据《关于农村集体资产**流转全部进场交易的通知》,除承包农户自发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外,农村集体资产**的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以其他方式流转交易的,必须全部在**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等交易平台,提高招投标活动的效率和透明度。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招投标数据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四)加强事后跟踪监管。各业务主管单位对招标活动的结果进行审查,监督合同签订,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异议或投诉,应及时受理并依法依规处理。及时通过**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等途径公开招标公告、中标结果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对涉及公众利益的项目,主动征求公众意见,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三、相关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加强隐患风险防控。各业务主管单位严格落实岗位和人员职责,严防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对重点岗位人员实施定期轮岗交流。不断强化廉政风险监管,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管责任,强化对招标投标过程中易被忽视、可能发生廉政风险的环节监管。
(二)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各业务主管单位依照“谁监管、谁受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有关规定,受理投诉、举报,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及时公开投诉处理结果。
(三)加强部门联动,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加强与发展改革、审计、市场监管等单位的协同配合,深化信息共享应用。加强公共信用在行业信用评价中的应用,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失信行为(如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纳入信用记录,有效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
****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