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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旅游厅《关于开展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评估和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非遗保护工作实际,经综合考量项目特点、保护单位履责情况、传承人群意愿等因素,拟对我市一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单位进行变更,现将有关变更情况予以公示。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编号 | 原保护单位名称 | 拟变更保护单位名称 |
| 1 | 花园胡氏龙灯 | 民俗 | X-45 | ****协会 | ****中心 |
公示期自2026年2月4日-2月8日,共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书面或电话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依据。
特此公示。
联系人:马德祥 联系电话:0556-****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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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