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站现就******站**东站摆渡班车运输服务业务外包项目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东站摆渡班车运输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资格,提供经营相应资质证明(营业执照)。 2 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按规**算时提供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 具有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机构核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 投标人****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的核载人数(23人及以上)的车辆不少于5辆(含公交车型)。投标单位为本项目提供****公司****公司所自有车辆,不允许挂靠车辆。投标车辆需是五年内(2021年1月1日以后购置的车辆)或行驶里程在15万公里内的合格车辆,投标车辆需配备车辆定位系统。投标单位需提供不少于5部符合要求车辆行驶证、登记证扫描件。 7 ****公司驾驶员不少于3名,要求驾龄5年以上,年龄不超过55岁周岁。投标单位需提供不少于3名驾驶员驾驶证(A3及以上驾驶证)复印件;相关驾驶员近半年(2025年)2025社保缴纳记录。 8 ****商行****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cn/)查询。 9 ****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查询。 10 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n/)查询。 11 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方式: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查询。 12 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提供承诺书)。 1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转包或分包。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从国铁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从2026年2月4日11时00分起至2026年2月11日11时0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请登录后查询购买。
五、报价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10时00分(**时间),地点为山****车站街33号**站办公楼7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6年2月12日10时00分(**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山****车站街33号**站办公楼7楼会议室。请报价人代表按时出席开启报价文件仪式。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站
详细地址:山****车站街33号**站办公楼
联系人:辛先生、苏先生
电话:0531-****3952、0531-****9232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站
日期: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