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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吉****公司年产1.5万吨玻璃纤维织布深加工建设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时 间:2026-02-04 |
| 吉****公司: 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吉****公司年产1.5万吨玻璃纤维织布深加工建设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其审批申请已收悉。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专家组现场审查及复核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经济开发区内农兴**,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 123°13′48.160″、北纬45°52′17.630″。建设内容主要为**玻璃纤维织布1.5万吨/年生产线及相关辅助设施,建设1台0.7兆瓦燃气热水锅炉,配套的危废暂存点、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综合楼、成品库等设施。 二、根据该《报告表》的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在全面落实该《报告表》中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加强环境管理的情况下,我局原则同意该《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要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结合工程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特点,须合理选择施工方式,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落实施工期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污染周围环境。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中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燃气锅炉安装低氮燃烧器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经19米高排气筒排放。织造无组织粉尘经设备自带湿法除尘装置、加强织布车间通风管理、采取车间定期洒水抑尘等措施以降低织布过程中产生的玻璃纤维棉尘,使厂房外颗粒物排放能达到《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B.1相关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软化水系统排污水、地面清洗废水水质较为简单,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进行生产,通过减振隔声和距离衰减,加强管理定期维护保养设备等,通过采取上述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排放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职工生活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树脂厂家回收;废弃包装袋、废玻璃纤维、不合格产品等暂存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油桶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六)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你单位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后,排污行为发生日前30个工作日内向核发排污许可证的部门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 四、请你单位与设计、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全面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该《报告表》及本批复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工作。该工程建成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于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建成后分阶段向社会公开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七、请你单位接到此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至********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分局负责“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2026年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