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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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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实路与天安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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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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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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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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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ff****818cf19b55018cf78024b92d6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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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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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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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省**市**县**街道**河路663号(自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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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省**市**市**街道鹿溪二区1幢217室、219-23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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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赖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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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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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4-****8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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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0****0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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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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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实路与天安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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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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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262****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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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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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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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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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001)号 标段编号:A330********262****1001 澄清修改文件发至:所有投标人 兹通过本澄清修改文件(002)号中的下列内容,对《**县政实路与天安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作出澄清、修改: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要求修改: 计划工期:788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 3 月 10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 5 月 6 日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 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修改: 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70561.9859万元,其中暂估价2818.0万元、暂列金额为172.4791万元,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4.24%,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 / 万元。 3、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附表三.商务标评分标准中修改:标书代写 其中,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19859元,不可竞争费(含暂估价、暂列金及其他不可竞争费)合计****4791元(含税)。 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9071元(不含税)。 招标人意向合理报价区间为****65393元至****43561元(含区间上下限本数) 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0.4条款变更估价、11.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内容修改,详见招标文件(补遗版)。 5、公布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补遗版)。 6、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附表3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表内容已补充,详见招标文件(补遗版)。 7、提供招标人审定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供参考)及图纸补充资料,详见附件。 8、发布本工程招标文件补遗版【**县政实路与天安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建设项目(**县政实路与天安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建设项目)[1.1].招标文件】及其 PDF 版,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提供的招标文件补遗版为准。 投标人应重新下载招标文件最新版、审定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补充资料,因未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导致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内容以本次澄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望各投标单位做好相应的调整工作。 ****公司 **** 2026年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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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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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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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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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4-****4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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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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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点击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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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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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 11: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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