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4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审批
江苏-苏州-常熟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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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4****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2-04 11:1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扩建汽车内饰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4日-2026年2月1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3827
电子邮件:****@126.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扩建汽车内饰材料生产项目

**市虞山高新技术产业园阳光大道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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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厂区已建的厂房进行汽车内饰材料的扩建,即增加1条汽车用PVC压延线、2条发泡线、2条表面处理线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实现年增产特殊汽车用PVC革900万米、复合PVC300万米;同时对现有干法PVC生产线进行技改,淘汰PVC干法先导热油加热系统2套,购置IR加热器1台,优化生产工艺,部分产品技改升级,总产能保持不变。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与软水机反冲洗废水、蒸汽冷凝水一****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入**河。

废气:(1)压延PVC线生产工艺废气:

2#车间高混废气(颗粒物、锌及其化合物):采用集气罩+密闭负压空间收集送1套布袋除尘器(TA013)处理后通过27米高排气筒DA017排放。

2#车间塑化废气及五辊压延废气(颗粒物、VOCs、氯乙烯、氯化氢):塑化废气采用设备整体密闭收集+进出口集气罩收集,五辊压延废气采用单层密闭负压收集,合并送1套静电除油装置(TA014)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18排放。

2#车间发泡废气(颗粒物、VOCs、一氧化碳、氯乙烯、氯化氢):采用发泡炉密闭+进出口窄缝设置集气罩收集送2套冷凝+静电除油装置(TA015、TA016)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19、DA020排放。

2#车间复配废气(VOCs):采用包围型集气罩+负压换风系统收集送1套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TA017),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21排放。

2#车间表面处理废气及烘干废气(VOCs):表面处理废气采用包围型集气罩+密闭空间负压收集,烘干废气采用烘箱密闭+两侧窄缝进出口处集气罩收集,合并后送2套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TA018、TA019)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22、DA023排放。

(2)复合PVC线工艺废气:

3#生产附房火焰复合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VOCs、非甲烷总烃、甲苯二异氰酸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配低氮预燃室燃烧器),采用包围型集气罩+外部集气罩收集送1套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TA020)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24排放。

2#车间熔胶复合废气(VOCs),采用密闭空间负压收集送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21)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25排放。

(3)干法PVC线改造工艺废气:

4#车间配制废气及设备清洗废气(VOCs、甲苯),采用密闭配料间设置的包围型集气罩+负压换风系统收集依托现有1套RTO装置(TA005)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

1#车间表面处理废气、烘干废气及设备清洗废气(VOCs、甲苯),表面处理废气采用包围型集气罩+密闭空间负压收集,烘干废气采用密闭烘箱+烘箱两侧进出口窄缝处集气罩收集,合并依托现有1套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TA004)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

2#车间复合废气(VOCs、甲苯、一氧化碳),采用包围型集气罩+密闭空间负压收集依托现有1套工业油雾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4)天然气燃烧废气

压延PVC表面处理线烘箱燃烧废气(配低氮燃烧)通过27米高排气筒DA026排放。

PVC涂层线新增烘箱燃烧废气(配低氮燃烧)通过27米高排气筒DA027排放。

(5)无组织排放废气

危废仓库废气经1套单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22)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上述未收集的废气呈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以厂界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

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规范安装、设减振台、建筑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固废:本项目危险废物为化学包装材料、废抹布、废机油、回收的增塑剂、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原料桶、废导热油、废电瓶、含油废液、火焰复合除尘器收尘及废布袋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委托有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固体废弃物零排放。

按规范进行了公众参与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