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4日伊春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黑龙江-伊春-铁力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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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4****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6年2月4****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04 10:4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4日-2026年2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8-****894

通讯地址:黑龙****花园路171****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邮 编:153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批复意见

1

****南河林场-跃进林场项目 (跃进至鸡讷公路改扩建工程)

本项目位于**省****林场****林场

****

****

本项目位于**省**市**市,属于改扩建项目,线路起点位于**悬羊峰****停车场附近的交叉口处,终点位于C906****林场-跃进林场公路与S207省道**至**公路交叉口处。本项目线路整体呈南北走向,路线全长9.8km,在原有公路上进行旧路改造,利用既有路线帮宽,拟采用双向两车道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为8.5m,路面宽度7.0m。本项目现有涵洞14道,全部拆除重建;平面交叉21处,其中与二级公路交叉1处,与三级公路交叉1处,与四级公路交叉3处,与等外路交叉16处。本次改扩建不涉及桥梁修建,桥梁工程单独立项。

(一)施工期间管理

1.生态影响。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永久占地施工前首先将表土进行剥离,剥离后的表土集中堆存并采取遮盖,同时用编织袋装土进行拦挡,防止水土流失;施工占用林地,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项目征占用林地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涉及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办理;禁止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施工用料堆放远离地表水体堆放,严禁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水体对鱼类等水生生物造成伤害。

2.废气。为减少土方填挖、堆存及运输车辆扬尘对沿线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避开大风季节,粉状筑路材料堆放时应采取防风防雨措施,必要时设置围栏,运输泥土及施工材料的车辆应配置防散落装备,配备洒水车辆,施工现场保证土方开挖湿作业,路面铺设采取全封闭沥青摊铺车进行作业,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相应要求。

3.废水。本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禁止向地表水体排放,生活污水排放依托现有村屯的排水系统。施工期施工材料等远离地表水体存放,并进行遮盖、设置围挡;禁止将泥沙、弃土、废水、垃圾等排入地表水体。本项目施工机械及车辆的临时保养、机修、清洗均外委。涵洞施工尽量选在枯水期,避免在汛期、丰水期施工。

4.噪声。施工场界安装移动式隔声挡板。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的规定,积极采取各种噪声控制措施如尽量采用低噪施工设备,施工时安装移动式隔声、隔尘挡板,高度3m。严格控制施工时间,临近声环境保护目标路段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作业。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减少运输交通噪声等。加强汽车运输管理,运输车辆在途经敏感点处应减速慢行,禁止使用高音喇叭。

5.固体废物。本项目弃方为剥离的表土,剥离的表土进行集中收集、合理堆放,堆存场地设置临时围挡、苫盖、截排水沟等防治措施,施工结束后用于临时占地覆土恢复地表植被的态恢复用土。表土储存区设置专人管理,防止放牧、机器和车辆进入,防止粉尘、盐碱的覆盖;生活垃圾依托当地收集和转运设施。建筑垃圾贮存于临时堆放点,****管理部门指定的处置场所。。

6.环境风险。避免和减少施工期机械车辆油料泄漏、施工污水排放、固体废物乱堆、水土流失带来的水环境污染风险和水环境污染事件,施工单位应采取严格的管理、预防措施规范施工活动及行为。在施工生产区范围内不设置燃油储存罐,****加油站负责提供所需燃油。燃油车辆和机械一旦发生漏油情况,应尽快采取隔油和收集措施,避免石油污染水体和土壤;对泄漏在地上和土壤中的燃油,及时采用隔离收集措施,带离施工场地,委托专业单位进行处置,严禁随意堆放和丢弃。

(二)运营期间管理

1.生态影响。做好工程完工后生态恢复工作,路基边坡采用植草等形式进行绿化,加强对行驶车辆管理,限制低速车、慢速车在道路上行驶,以减少和避免高噪声。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捕杀或破坏野生动物,在生态保护红线附近设置宣传警示牌,提醒来往车辆驾驶人员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减轻对生态保护红线、重要野生动植物及周围生境的影响。

2.废气。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公路良好运营状态公路两侧种植适宜当地生长的林草,增加沿线植被覆盖率,改善路边景观及行车环境。

3.废水。本项目运营期路面径流通过路面漫流汇入公路两侧排水沟,防止路面径流直接排入河流。

4.噪声。项目工程设计车速40km/h,在敏感目标处设置减速慢行、禁止鸣笛标志,对公路进行经常性维护,提高路面平整度,降低公路交通噪声;加强绿化及其日常养护,保持绿化面积,在有效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同时,保持一定的降低交通噪声的能力;预留噪声监测和治理费用,加强公路营运期的跟踪监测工作,视监测结果和噪声超标情况合理采取噪声防治措施,做到交通噪声不扰民。

5.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自身无固体废物产生,运输车辆撒落的运载物、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装载的货物、客车乘客丢弃的物品等固体废物,交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

6.环境风险。设置车辆限速和警示标志,以提醒司机小心驾驶,并在标志牌上写上醒目的事故报警电话。****管理部门配备必要环境风险应急材料,保证公路路面清洁、畅通,降雪后要及时清除,减少因积雪导致的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发生,应迅速报警,及时通知有关交警、消防、生态环境部门,立即启动环境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

同意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