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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返还《**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
担保函(正本)》的公示
2026年第2期
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已完工,拟返还《**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担保函(正本)》。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项目
1.****文化宫建设项目陈列展览设计、采购、施工及布展一体化工程(二标段),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地址:滇池路及采莲河以东,2.锦明花园商品房工程施工总承包,建设单位:**大华春****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公司。劳务(专业)分包单位:**吉中工程****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地址:**市**区春雨路沿线。
二、公示时间
自2026年2月4日起至2026年3月5日止(公示期为30日)。
三、公示内容
本期公示的工程建设项目已完工,目前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发现公示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务(专业)分包单位等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请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市****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相应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据、证明和相关联系方式等。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公示期满后,如无相关举报投诉的,将按规定返还《**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担保函(正本)》。
四、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市**区茭菱路668号。
电话:0871—****8398,邮编:650031。
**市****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