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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 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关于印发》(冀环办字函〔2017〕727号),现将《107国道**段(不含特大桥)改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107国道**段(不含特大桥)改建工程
建设地点:**省**市
建设单位:****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186****7277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含监测数据和验收意见),详见链接:https://pan.**.com/s/1yIjVO_yoOSmLFpkFNUqmAQ 提取码: 5v75
公示时间:2026年2月4日-2026年3月10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电话联系进行反馈;若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