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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情况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省**县基长镇塘木寨饰面用灰岩矿二期工程
建设地址:**省****县基长镇董秧村塘木寨组
项目概况:****广场原料加工房,本次验收范围主要是**省**县基长镇塘木寨饰面用灰岩矿二期工程,其余建设内容已通过验收.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183****7392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