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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400MB2D49408B | 建设单位法人:朱超 |
| 李金晖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 |
| 黄茅海跨海通道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157-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2-E4812-公路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门市**市 |
| 经度:113.15504,112.87179 纬度: 22.03963,22.02726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8-03 |
| 粤环审〔2020〕16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82.11 |
| 4008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公司 |
| ****0104MA59E8PCX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4********525220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4********525220F | 竣工时间:2024-12-1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1-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0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col.jsp?id=115 |
|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线路总长度31.22km,主线设计车速为100km/h,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4m。 | 实际建设情况:线路总长度31.11km,主线设计车速为100km/h,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4m。 |
| 线路总长度减少0.11k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涉及的生态敏感区有******自然保护区、****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 | 实际建设情况:涉及的生态敏感区有******自然保护区、****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且在******自然保护区、****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等路段内的线位走向、服务区等主要工程内容,以及施工方案等均未发生变化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声屏障、隔声窗。对沿线五和村、安南村、龙会村3处声环境保护目标采用声屏障+隔声窗措施,对福良村、**村、月湾村、中和村、地罗村5处声环境保护目标采取隔声窗措施,共设置3.5m高声屏障1003m;安装隔声窗措施202户。 2、严格执行水源保护要求,项目跨越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等水环境敏感区域,应设事故应急沉淀池及配套径流收集系统,并在附近设置明显的标语警示牌,严禁施工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排放; 3、****服务区的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后尽量回用,管理中心的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收费站的生活污水使用移动厕所定期清运或依托当地市政设施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已对**村、中和村、地罗村、安南村、龙会村5处声环境保护目标设置了3.5m(含1m高防撞护栏)声屏障共计1330米,同时对项目的8处声环境保护目标进行跟踪监测、预留相关降噪措施费用; 2、本项目在猪乸潭饮用水源保护区路段严格执行水源保护要求,对于本通道以桥梁和路基跨越的水源保护区路段,考虑本通道靠近猪乸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东南侧的边界,且狮山一桥处跨越地方沟渠,其中狮山一桥的左幅位于猪乸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集雨范围内,狮山一桥****水库集雨范围内。为保障事故废水和初期雨水对猪乸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影响,本次考虑与水源保护区的位置关系,周边地形地貌,以及周边排水情况,本次将路面的径流水通过PVC收集管或排水沟引入狮山一桥下的排水沟,并在排水沟的末端设置阀门,可兼做应急池使用,排水沟容积为302.25m3,可容纳发生事故后10min的事故废水和初期雨水。平时阀门关闭,雨水溢流进入地方沟渠,通过自然净化,****水库,定期打开排水阀门排空为事故情况下预留收集容积,并在现场设置容积为312.5m3应急池,配备40袋围堵沙袋,当发生事故情况下,排水沟可对事故废水进行收集,****收费站工作人员可在5min内赶往现场在地方沟渠的两侧进行围堵,赤溪东应急人员和应急物资可在10min内到达现场立即用抽水机、木糠等进行吸收、抽取,项目不会对猪乸潭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周边水系造成明显不良影响;同时在水源保护区路段的2侧设置了警示牌,提醒司机进入水源保护区,谨慎驾驶,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项目施工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陆上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洒水降尘,不外排。综上,本项目不会对猪乸潭饮用水源保护区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3、****服务区的生活污水经处理可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后尽量回用,管理中心的生活污水经处理可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赤溪东养****收费站)、****收费站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可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水田作物标准优先回用于养护工区绿化灌溉,多余生活污水外排;****收费站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可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收费站绿化。 |
| 1、根据现状监测、类比分析以及中期噪声贡献值预测,各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室外声环境现状、预测点的各中期噪声预测值均可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同时对各声环境保护目标进行跟踪监测、预留相关降噪措施费用,未弱化或降低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等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2、事故应急池采用排水沟代替,可满足应急需求; 3、****中心生活污水处理措施与环评一致,收费站生活污水由使用移动厕所定期清运或依托当地市政设施处理变更为经处理后回用或外排,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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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服务区、****收费站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 | ****服务区、****收费站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pH、SS、CODCr、BOD5、NH3-N、石油类、动植物油 | |
| 2 | 赤溪东养****收费站房合建)、****收费站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水田作物标准较严值 | 赤溪东养****收费站房合建)、****收费站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pH、SS、CODCr、BOD5、NH3-N、石油类、动植物油 | |
| 3 | 隔油隔渣池和化粪池 |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隔油隔渣池和化粪池 | / |
| 1 | 管理中心、养护工区厨房油烟净化器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 管理中心、养护工区厨房油烟净化器 | 油烟浓度 |
| 1 | 3.5m高直立式声屏障1003延米;隔声窗202户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及《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 | 3.5m高(含1m高防撞护栏)声屏障1330延米,保持跟踪监测,预留降噪措施资金 | 验收调查期间,各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声环境质量均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
| 1 | 附属设施生活垃圾经定点收集后交由城市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 生活垃圾经定点收集后交由城市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验收期间,****汽修厂尚未投入使用,不产生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汽修厂投入使用,则应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对其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暂存点及处置去向按国家和地方危险废物的要求处理处置。 |
| 1 | 合理划定施工线路,控制施工范围。严格落实各项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恢复、补偿措施,确保生态环境安全。项目在临近鸟类栖息地范围路段施工时应避开鸟类的繁殖期和迁徙期。 | 项目施工期合理划定施工线路,控制施工范围。施工过程中对各拌合站、施工场地、施工营地等周边设置临时排水沟、土袋拦挡、临时沉沙池,对裸露的地面、散物料等采用土工布遮盖等临时水土保持措施,对项目分段施工,采用边施工边复绿的生态恢复措施,同时,在项目施工结****委员会****研究院开展**放流生态补偿,未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同时,项目在临近鸟类栖息地范围路段施工时避开了鸟类的繁殖期和迁徙期。 |
| 1 | 严格执行水源保护要求,项目跨越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等水环境敏感区域,应设事故应急沉淀池及配套径流收集系统,并在附近设置明显的标语警示牌,严禁施工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排放 | 本项目在猪乸潭饮用水源保护区路段严格执行水源保护要求,对于本通道以桥梁和路基跨越的水源保护区路段,考虑本通道靠近猪乸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东南侧的边界,且狮山一桥处跨越地方沟渠,其中狮山一桥的左幅位于猪乸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集雨范围内,狮山一桥****水库集雨范围内。为保障事故废水和初期雨水对猪乸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影响,本次考虑与水源保护区的位置关系,周边地形地貌,以及周边排水情况,本次将路面的径流水通过PVC收集管或排水沟引入狮山一桥下的排水沟,并在排水沟的末端设置阀门,可兼做应急池使用,排水沟容积为302.25m3,可容纳发生事故后10min的事故废水和初期雨水。平时阀门关闭,雨水溢流进入地方沟渠,通过自然净化,****水库,定期打开排水阀门排空为事故情况下预留收集容积,并在现场设置容积为312.5m3应急池,配备40袋围堵沙袋,当发生事故情况下,排水沟可对事故废水进行收集,****收费站工作人员可在5min内赶往现场在地方沟渠的两侧进行围堵,赤溪东应急人员和应急物资可在10min内到达现场立即用抽水机、木糠等进行吸收、抽取,项目不会对猪乸潭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周边水系造成明显不良影响;同时在水源保护区路段的2侧设置了警示牌,提醒司机进入水源保护区,谨慎驾驶,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项目施工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陆上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洒水降尘,不外排。综上,本项目不会对猪乸潭饮用水源保护区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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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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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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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理划定施工线路,控制施工范围。严格落实各项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恢复、补偿措施,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施工期合理划定施工线路,控制施工范围。施工过程中对各拌合站、施工场地、施工营地等周边设置临时排水沟、土袋拦挡、临时沉沙池,对裸露的地面、散物料等采用土工布遮盖等临时水土保持措施,对项目分段施工,采用边施工边复绿的生态恢复措施,同时,在项目施工结****委员会****研究院开展**放流生态补偿,未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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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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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海洋生物**损失补偿措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项目施工结束后对项目造成的生物**损****委员会****研究院开展增殖放流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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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