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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423091G | 建设单位法人:许毅扬 |
| 江天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 **镇茶都7号301室 |
| ****水库工程大坝****加工场和搅拌站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21-C3021-水泥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18.220000 纬度: 25.11888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4-03 |
| 泉安环评〔2025〕表1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423091G010U |
| 2025-10-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 6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423091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423091G | 验收监测单位:绿自然(泉****公司 |
| ****0525MADC142N9J | 竣工时间:2025-08-20 |
| 2025-08-2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9-15 |
| 2025-12-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org/yanshou/45105.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总建筑面积2000m2,设计年加工生产石子6.0万m3、机制砂4.5万m3、水泥混凝土12万m3。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总建筑面积2000m2,设计年加工生产石子6.0万m3、机制砂4.5万m3、水泥混凝土12万m3。 |
| 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砂石加工的破碎、筛分、对辊、洗砂;混凝土生产的物料计量、搅拌混合等 | 实际建设情况:砂石加工的破碎、筛分、对辊、洗砂;混凝土生产的物料计量、搅拌混合等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生活污水:拟建设10m3化粪池1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不外排;生产废水:****加工场东面设置1套污水处理设施,2个沉淀罐和1个**罐,处理后废水全部回用生产,不外排;搅拌站东南侧设置三级沉淀池1组,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2、废气: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工厂区设置密闭围挡+顶棚,破碎机、筛分机、对辊机进、出料口加盖活动橡胶挡板+洒水喷淋,破碎机、筛分机、对辊机废气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堆场设置密闭围挡、毡布遮盖及喷淋洒水措施,厂区道路硬化并定期喷水降尘,车辆密闭运输。3、噪声:优化车间生产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采取有效的综合消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等措施;4、固废: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应按照规范要求建设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和危险废物暂存区,一般工业固废经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集中收集后出售给相关厂家回收利用,危险废物经危险废物暂存区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转运过程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强化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生活污水:已建设10m3化粪池1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不外排;生产废水:****加工场东面设置1套污水处理设施,2个沉淀罐和1个**罐,处理后废水全部回用生产,不外排;搅拌站东南侧设置三级沉淀池1组,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2、废气:(1)砂石加工生产线加工粉尘 ①项目砂石加工过程投料、制砂、筛分等均已建设密闭围挡,生产设备均安装在封闭车间内,物料输送带均安装喷雾设施;②制砂设备进、出口设活动橡胶挡板;筛分机四周设置围挡;③喂料、破碎、对辊、筛分、制砂、皮带传送带等设备产尘点安装喷淋洒水设施;④破碎、对辊、筛分等设备上方设集气罩,废气合并收集到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之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搅拌站粉罐呼吸粉尘、搅拌机搅拌粉尘;①封闭的搅拌楼;②粉罐和搅拌机上设脉冲布袋除尘器;(3)原料堆场粉尘①砂石加工区原料、成品堆场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定时进行洒水抑尘,堆场四周均进行围挡,四周均设置喷雾设施,设置雾化炮;②****搅拌站原料场在顶棚四周增设喷淋洒水设施;(4)车辆运输扬尘,厂区道路硬化,运输通道每天清扫、喷水降尘,同时车辆密闭运输。3、噪声:(1)所选设备主要为低能耗、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消减噪声;(2)对于主要噪声源均设减振设施;(3)对全厂的生产设备进行系统检查,避免设备异常噪声产生,同时对老化或破损的减振降噪措施进行更新;4、固废:项目厂房内设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于砂石加工生产线西侧建危废暂存间(10m2)暂存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要求建设和配置防范事故风险的设施和装备。 | 实际建设情况:已配套建设防范事故风险的设施和装备,包括危废车间托盘、导排沟及阀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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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洗砂废水经竖流沉淀和压滤处理后回用生产,搅拌站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 |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的旱作标准 |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不外排;****加工场东面设置1套污水处理设施,2个沉淀罐和1个**罐,处理后废水全部回用生产,不外排;搅拌站东南侧设置三级沉淀池1组,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砂石加工场南侧设置3级初期雨水沉淀池,搅拌站初期雨水依托场地建设的三级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 2025年10月23日、24日对化粪池出口水质进行采样监测 |
| 1 |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工厂区设置密闭围挡+顶棚,破碎机、筛分机、对辊机进、出料口加盖活动橡胶挡板+洒水喷淋,破碎机、筛分机、对辊机废气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堆场设置密闭围挡、毡布遮盖及喷淋洒水措施,厂区道路硬化并定期喷水降尘,车辆密闭运输。砂石加工生产线颗粒物排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 | 砂石生产粉尘废气排放均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标准;搅拌站产生的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GB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颗粒物相关标准 | (1)砂石加工生产线加工粉尘 ①项目砂石加工过程投料、制砂、筛分等均已建设密闭围挡,生产设备均安装在封闭车间内,物料输送带均安装喷雾设施; ②制砂设备进、出口设活动橡胶挡板;筛分机四周设置围挡; ③喂料、破碎、对辊、筛分、制砂、皮带传送带等设备产尘点安装喷淋洒水设施; ④破碎、对辊、筛分等设备上方设集气罩,废气合并收集到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之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搅拌站粉罐呼吸粉尘、搅拌机搅拌粉尘 ①封闭的搅拌楼; ②粉罐和搅拌机上设脉冲布袋除尘器。 (3)原料堆场粉尘 ①砂石加工区原料、成品堆场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定时进行洒水抑尘,堆场四周均进行围挡,四周均设置喷雾设施,设置雾化炮; ②****搅拌站原料场在顶棚四周增设喷淋洒水设施。 (4)车辆运输扬尘 厂区道路硬化,运输通道每天清扫、喷水降尘,同时车辆密闭运输。 | 2025年10月23日、24日,分别对砂石加工布袋除尘器进口、出口;****工厂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水泥搅拌站场界颗粒物无组织等进行采样监测 |
| 1 | 优化车间生产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采取有效的综合消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项目选购较为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设备基础减振,加强日常管理等 | 2025年10月23日、24****加工场场界、水泥搅拌站场界噪声进行监测 |
| 1 |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应按照规范要求建设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和危险废物暂存区,一般工业固废经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集中收集后出售给相关厂家回收利用,危险废物经危险废物暂存区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转运过程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强化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项目厂房内设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于砂石加工生产线西侧建危废暂存间(10m2)暂存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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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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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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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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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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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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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