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台县交通运输局S209三台县幸福(梓潼界)至塔山段改建工程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审批
四川-绵阳-三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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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S209**县幸福(**界)至塔山段改建工程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0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S209**县幸福(**界)至塔山段改建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5日-2026年2月11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S209**县幸福(**界)至塔山段改建工程

二、建设地点:**市**县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五、项目概况:为**县北部区域的路网结构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使沿线龙树、白雀、双胜、塔山等乡镇与绵西高速快速联系、****联通、内部贯通,加速该片区的经济及产业发展,****拟在**镇龙树镇幸福村至塔山镇**村实施“S209**县幸福(**界)至塔山段改建工程”(代码:2212-510722-04-01-991553),主要建设内容为:路线主线全长28.538千米(**段8.965千米,改建段19.573千米),其中,K221+565~K226+100段长度4.535千米,仅对路面改造(混凝土路面改沥青混凝土路面),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其余改建、**路段均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改建连接支线全长4.542千米(其中龙树连接线1.736千米、白雀连接线1.572千米、塔山连接线1.234千米),均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5座桥梁工程,其中4座**(利民大桥长491.08米,白雀大桥长336.08米、**滩大桥长141.08米、塔山中桥86.04米)、1座改建(绵西高速跨线桥长60米),**滩大桥建设涉及涉水施工,其余不涉及;以及涵洞工程、渡槽工程、通道工程、交叉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及拆迁工程等,配套建设临时施工场地、施工便道、弃土场。

项目总投资42875.7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45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执行,按报告书提出的要求,采用喷淋围挡、湿法施工、堆场遮盖、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喷淋、冲洗等防尘降尘设施等有效措施控制工地扬尘和废气,并使用商品混凝土、商品沥青混凝土铺设路面,施工期扬尘须满足《**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排放限值要求;施工方须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施工运输车辆采取篷布加盖防尘、合理选择运输路线,沿途禁止抛洒滴漏、带泥行驶、道路乱开乱挖以及擅自清运工程渣土等行为。营运期须加强过往车辆的管理工作,减轻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

(二)项目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施工布局,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可采取临时隔声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工期,控制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在夜间及午间进行高噪声作业施工扰民,中高考期间严禁施工;合理设计运输路线,协调好运输建筑垃圾和原料的车辆通行时间和速度,敏感区控制鸣笛;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相关要求。营运期应采取控制车速、使用降噪路面、设置禁鸣减速标志、设置绿化乔木等综合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项目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涉水桥墩施工采用围堰方式减轻对地表水的影响;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住户已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施工或洒水降尘,不外排,严禁施工期废水排入周边地表水体。营运期路面径流进入路边排水沟排放,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路段两侧设置防撞设施,设置警示牌、限速牌及禁止超车标志。

(四)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可利用废弃建筑垃圾分类交由**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其余不可利用建筑垃圾及弃土石方按照“水保方案”及其批复(三行审复〔2025〕12号)内容处置;沉淀池污泥定期清理,****建设部门指定弃土场堆放;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运至当地乡镇垃圾收集点,由乡镇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五)项目水土保持与生态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加强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严禁随意破坏植被和捕杀野生动物,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和施工活动范围,减少对植被的占用和对动物生境的破坏;强化施工生态保护要求,合理优化施工方案,减少工程占地范围,减轻对动植物的影响;强化生态恢复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措施,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迹地恢复;涉水施工在枯水期进行,土石方严禁堆积在河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鱼类产卵季节,落实“水生生物影响评价及补救措施专题论证报告”内容及其批复(绵农发〔2024〕132号)要求;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面积,不得超过作业标准规定,禁止非施工需要扰动水体,工程完成后及时拆除桩基施工便道和围堰,恢复河床原貌;施工期间对龙树支线古树名木四周设置围挡及喷雾装置。在围挡上张贴保护古树名木告示,禁止乱砍乱伐;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提出的要求,落实影响消减和生态保护措施,做好工程建设及影响区域内自然**和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工作。

(六)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加强施工管理,遵循交通部门相关规定,控制固废处置和油料使用,严禁施工废水、废渣、油料等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建立应急事故管理机构,并制定紧急事故处理预案;加强施工期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措施;2.****运输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内容做好运输车辆的管理工作;公路须沿途设置警示牌减速带等安全措施,桥梁须设置设置警示牌、告示牌等防范措施;3.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及时处理、清除交通事故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降低和控制交通运输带来的环境风险;4.严格遵守《**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相关内容,加强施工期及营运期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改革局出具《关于S209**县幸福(**界)至塔山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三发改投资〔2023〕19号)及《关于S209**县幸福(**界)至塔山段改建工程延期的批复》(三发改〔2025〕20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运输局出具《关于S209**县幸福(**界)至塔山段改建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绵交批复〔2024〕16号)批准项目施工设计;******局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三自然资用字第510722-2023-00005号)同意选址;****政府具文(川府土〔2025〕905号)批准项目用地;****草原局具文(川林资许准绵〔2024〕132号)批准项目占地13.1777公顷;项目符合《**县涪东生态农业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总体要求。工程建设符合**县现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809****环境局政务服务窗口)

通信地址:**市涪****中路(园艺山集中办公区8号楼A区)10-1号

邮编:6210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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